2022年我市被评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根据《饶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制度》、《饶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项目承办企业提出的二期阶段性拨付资金请示,饶河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对饶河县华运轮渡有限公司的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饶河县华运轮渡有限公司此次申报项目二期阶段性拨付资金864,000.00元,经审核,拟支持金额864,000.00元(大写:捌拾陆万肆仟元整),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4日。
根据饶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该项目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69-5628348
受理单位:饶河县商务口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