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饶河县县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培育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申报条件:
1.在饶河县域内注册备案登记的农产品经营企业。
2.申报主体企业在所处行业应体现销售渠道广泛。
3.申报主体所经营的农产品具有饶河县地域特色代表性。
4.申报企业曾荣获评级证书、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证书等。
二、扶持范围
针对申报主体,进行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培育的加工设备投入扶持。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的持企业经营执照证件、企业开户行证件、法人身份证明资料,并填写农产品产业化主体运营扶持审批表。
四、遴选机制
按照申报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打分筛选。
五、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6月23日。
六、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邮箱feiyue8841@126.com
七、联系地址和方式
地址:饶河县通江街52号
单位:饶河县经济合作促进局
咨询电话:0469-5628348
评分标准
第一条 在饶河县域内注册备案登记的农产品经营企业。满足条件企业得15分。
第二条 申报主体企业在所处行业应体现销售渠道广泛。申报企业提供体现销售渠道广泛证明资料根据资料内容打分,本条内容满分为35分。
第三条 申报主体所经营的农产品具有饶河县地域特色代表性。申报企业提供经营产品得信息内容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证明信息,按照提供资料进行打分,本条内容满分为30分。
第四条 申报企业曾荣获评级证书、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证书等。申报企业提供所获得的荣誉证明材料,国家级荣誉证明的每个5分,省级荣誉证明每个3分,市级荣誉证明每个2分,县级荣誉证明每个1分,本条内容可超额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