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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2023年中央、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拟建项目公示

来源:县委统战部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07-03 15:21 责任录入:饶河县民族宗教局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6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9号)文件通知,下达给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2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24万元。扣除3.5万元项目管理费,剩余346.5万元,增加县本级财政资金38.5万元,共计385万元。经县农业办公会研究确定,村申报、乡政府和县级审核程序,计划实施以下建设内容(见附表)。

项目实施单位为中共饶河县委统战部,责任人  崔海月

现对拟建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9日

联系人:刘刚

监督举报电话:0469-5622399

受理单位:中共饶河县委统战部(饶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通讯地址:饶河镇迎春街99号

电子邮箱:raohe5622399@163.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中共饶河县委统战部(饶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7月3日

饶河县2023年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拟建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乡镇

实施时间

投资估算

项目内容

绩效目标

1

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饶河镇

三义村

2023.08-2023.11

385万

采购抛扬机1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台;移动压缩箱5台。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采购环境卫生整治设备≥8、当年开工率≥100%、当年完成率≥100%、工程使用年限≥8年、群众满意度≥95%。

2

项目管理费

饶河镇

三义村

2023.08-2023.11

3.5万

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管理费3.5万元。

项目管理费≧3.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