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通过“黑财指(农)[2023]194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和“黑财指(农)[2023]195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下达给我县2023年第二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25万元。资金下达后,根据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群众公选、行政村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和行业部门论证、项目库选项的程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一、收到资金情况:2023年5月12日,收到黑财指(农)﹝2023﹞194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3万元;2023年5月12日,收到黑财指(农)﹝2023﹞195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2万元。
二、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1.四排赫哲族乡四排赫哲族村湖羊生态养殖项目,计划投资55.51万元,建设地点为东河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5.51万元。
2.四排赫哲族乡四排赫哲族村湖羊生态养殖续建项目,计划投资365.24万元,建设地点为东河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75.16万元,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90.08万元。
3.项目管理费项目,对中央省级资金425万元按1%提取项目管理费4.25万元,落实项目管理费4.25万元。
附件:饶河县2023年第二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表
公示期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1日
监督举报电话:0469-5629975
联?系 人:刘?浩
受理单位:饶河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饶河镇迎春街5号
电子邮箱:rhxfpkfb@163.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饶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