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通过“黑财指(农)[2023]34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和“黑财指(农)[2023]78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下达我县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3459万元。资金下达后,根据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群众公选、行政村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和行业部门论证、项目库选项的程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一、收到资金情况:2022年11月29日,收到黑财指(农)﹝2023﹞34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90万元;2022年12月20日,收到黑财指(农)﹝2023﹞78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69万元。
二、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1.四排赫哲族乡四排赫哲族村湖羊生态养殖项目,计划投资1350万元,建设地点为东河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350万元。
2.农村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计划投资790万元,建设地点为奋斗村、山河村、东升村、富河村等18个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20.6万元,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69.4万元。
3.东北黑蜂产品研创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960万元,建设地点为振兴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960万元。
4.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22.91万元,建设地点为富饶村、山里村、大佳河村等5个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22.91万元。
5.雨露计划项目,计划投资1.5万元,计划为脱贫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发放助学补助10人次,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5万元。
6.项目管理费项目,对中央省级资金3459万元按1%提取项目管理费34.59万元,落实项目管理费34.59万元。
附件:饶河县2023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表
公示期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21日
监督举报电话:0469-5629975
联 系 人:刘 浩
受理单位:饶河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饶河镇迎春街5号
电子邮箱:rhxfpkfb@163.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饶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