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通过“黑财指(农)[2022]145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下达给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186万元。资金下达后,根据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群众公选、行政村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和行业部门论证、项目库选项的程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一、收到资金情况:2022年05月05日,收到黑财指(农)﹝2022﹞145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6万元。
二、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1. 饶河县糯玉米加工存储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84.14万元,建设地点为振兴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84.14万元。
2. 项目管理费项目,对省级资金186万元按1%提取项目管理费1.86万元,落实项目管理费1.86万元。
公示期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9日
监督举报电话:0469-5629975
联?系 人:洪芳
受理单位:饶河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饶河镇迎春街5号
电子邮箱:rhxfpkfb@163.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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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