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szwgknew-13426409
- 分类:涉农补贴
- 发布机构:饶河县乡村振兴局
- 发文日期:2022-08-22 21:04
- 名称: 饶河县2022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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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词:
- 时效:现行有效
饶河县2022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调整)方案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21〕109号)文件要求,为有序推进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制定2022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调整)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支持壮大产业发展、村级基础设施补短板为重点,确保如期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激发我县内生动力,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确定好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整合资金。
三、基本原则
(一)渠道不变,充分授权。中央和省有关部门财政涉农资金仍按原渠道下达,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脱贫县。脱贫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可以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用途,统筹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二)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三)坚持因需而整,精准发力,注重实效。把整合资金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密挂钩,资金使用精确瞄准产业振兴,着力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四)加强协调,强化责任。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站在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强化责任、精准指导,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长效机制。
四、整合范围及规模
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2022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235.89985万元,具体为:
(一)中央财政资金2316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709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07万元。
(二)省级财政资金1807万元。包括: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603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04万元。
(三)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12.89985万元。
五、资金投向及项目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共计实施项目15个,项目均出自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计划投入涉农整合资金4235.89985万元,其中,跨类别使用资金17.917784万元,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计划实施6个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773.788724万元,具体项目为:
1.饶河县糯玉米加工存储建设项目,建设1500平方米冷库,以及配套采购全自动玉米加工生产设备。涉及整合资金1950万元。
2.赫哲风情农旅文融合体验项目(一期),建设具有赫哲族民族元素的主房1200平方米,地面硬化1200平方米。涉及整合资金552.348754万元。
3.三义村鲜食玉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生物质蒸汽发生器1台。涉及整合资金19.73997万元。
4.蜂产品研发与智能化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建设蜂产品研发与智能化加工厂房1座。涉及整合资金196.83万元。
5.农产品存储库建设项目,建设农产品存储库1座。涉及整合资金48.96万元。
6.小南河村山野菜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山野菜加工厂房1栋。涉及整合资金5.91万元。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计划实施7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419.331126万元,具体项目为:
1.鹿山村农机具停放场续建项目,鹿山村农机具停放场铺垫山皮石。涉及整合资金20万元。
2.农村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采购装载机4台,破冰机1台,平地机2台,自卸车2台,垃圾压缩车2台,扫雪机4台,挖掘装载机1台。涉及整合资金531.92万元。
3.小佳河村青黄储建设项目,新建面积为400平方米青储窖6栋,新建面积为1350平方米库房1栋。购置设备:收割机1台,铲车1台,捡包机1台,拖拉机3台,拖拉机车斗2台,打包机1台,搂草机1台,打捆机1台。涉及整合资金471.905475万元。
4.农产品运营服务中心项目,构建农业物联网平台和农产品质量管控溯源平台、打造农业品牌、建立线上线下营销体系以及购置必要的营销服务设备和设施等。涉及整合资金99.5万元。
5.饶河县西林子乡小南河村、五林洞镇西南岔村农机具停放场建设项目。涉及整合资金15.687867万元。
6.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提升保障工程项目,分别在山里乡三道岗村、大佳河乡永前村建设水源井各1眼、水泵各1台。涉及整合资金17.917784万元。
7.饶河县西林子乡沙河子村晒场建设项目,沙河子村建设晒场7500平方米,附属150吨地秤,砖混结构看护房40平方米及监控、照明等。涉及整合资金262.4万元。
(三)其它项目
计划实施雨露计划项目及项目管理费,投入涉农整合资金42.78万元,具体项目为:
1.雨露计划项目,计划为贫困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发放春季、秋季助学补助12人次,涉及整合资金1.8万元。
2.列支项目管理费,涉及整合资金40.98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各涉农部门职责分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意识,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分工协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推行公开公示制度。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2022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要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实施等环节以及其他事项按照省级公告公示相关规定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严格实行监督评价。县政府对整合资金监督管理负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整合项目立项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负主要责任,各涉农部门对整合项目的实施负具体责任。脱贫村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涉农整合项目资金要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不得借任何名义借用、挪用或转移资金。对在涉农整合中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或变更项目的部门和单位,县级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必要时收回已投放资金。对严重违纪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