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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河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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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河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饶政发〔2024〕7号
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饶河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饶河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饶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饶河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基地、一窗口”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饶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和供给能力,制定本计划。
一、土地供应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加强指标调控,防控无序投资。通过制定供应计划,引导理性投资。加大对土地供应计划、供地政策、出让公告、出让结果公示力度,对盲目投资、无序用地进行警示。
(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实行供应计划管控,深挖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潜力,继续盘活闲置土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保护黑土耕地目的。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统筹兼顾,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促进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三、 适用范围与供应总量
(一)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2024年度饶河县县域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二)供应总量
2024年度饶河县县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计划为136.68公顷。
四、供应结构
2024年饶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19公顷,占总用地量6.7%;工矿仓储用地12.52公顷,占总用地量9.1%;住宅用地0.62公顷,占总用地量0.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公顷,占总用地量1.8%;交通运输用地111.96公顷,占总用地量82%。
(一)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为重点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建设提供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
(二)保障住宅用地需求。积极支持新城、新社区、经济适用房、租赁房,以及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建设用地需求。
(三)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发展用地需求。优先确保现代装备制造、新型环保建材、现代物流、煤电化项目、矿山机械加工项目用地需求,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鼓励清查和盘活闲置土地、废弃地、荒地。对各用地单位、乡镇清查出的闲置土地、废弃地、荒地,土地使用权收回明确后重新供应的,可直接供应原用地单位,不需要单独申请土地供应计划指标。鼓励存量土地盘活和土地开发整理。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的乡镇,相应的耕地补偿指标由组织整理、复垦的乡镇使用。
2.鼓励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GDP产出水平,降低单位GDP耗能水平。
3.建立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保障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执行。对列入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相关部门在列入指标安排使用计划的基础上应进行跟踪管理,积极协调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4.建立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协调和通报制度。为保证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会同县住建局等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计划执行情况协调会,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向各相关部门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必要时,提出计划调整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5.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各相关部门应从自身的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于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执行好的部门,在当年机动指标或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计划、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部门,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附件:1.饶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饶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1
饶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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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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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 及水利 设施用地 |
特殊 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
136.68 |
9.19 |
12.52 |
0.62 |
0 |
0 |
0.62 |
0 |
2.4 |
111.96 |
0 |
0 |
附件2
饶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宗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供地时间 |
备注 |
1 |
B-02-01-3 |
饶河县绿色经济园区内 |
0.46 |
工业用地 |
挂牌出让 |
第一 季度 |
农转用 |
2 |
B-01-02 |
饶河县绿色经济园区内 |
10.859494 |
物流仓储用地 |
挂牌出让 |
第一 季度 |
农转用 |
3 |
BWJ-GY-03 |
饶河县八五九 农场 |
0.4054 |
工业用地 |
挂牌出让 |
第一 季度 |
存量 |
4 |
2022-02-2 |
饶河县饶河镇 |
0.398972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
挂牌出让 |
第一 季度 |
存量 |
5 |
饶盖公路 |
饶河县 |
111.9559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第二 季度 |
农转用 |
6 |
通江边防派出所 |
饶河县 |
0.210179 |
机关团体用地 |
划拨 |
第二 季度 |
农转用 |
7 |
DTH-GGZY-001 |
饶河县 |
0.32937 |
机关团体用地 |
划拨 |
第二 季度 |
农转用 |
8 |
松辽委水文站建设项目 |
饶河县 |
0.137153 |
机关团体用地 |
划拨 |
第二 季度 |
存量 |
9 |
RH-WH-01 |
饶河县 |
2.575477 |
文化用地 |
出让 |
第二 季度 |
存量 |
10 |
黑龙江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 |
饶河县 |
0.315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第二 季度 |
存量 |
11 |
红旗岭有机肥库房建设项目 |
饶河县红旗岭 农场 |
0.8 |
工业用地 |
挂牌出让 |
第二 季度 |
存量 |
12 |
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 |
饶河县 |
0.6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第二 季度 |
存量 |
13 |
社区养老项目 |
饶河县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第三 季度 |
农转用 |
14 |
四排乡红色文化纪念馆项目 |
饶河县 |
1.28 |
商业用地 |
挂牌出让 |
第三 季度 |
存量 |
15 |
机动车维修场地 |
饶河县 |
5.33 |
商业用地 |
挂牌出让 |
第三 季度 |
存量 |
16 |
新阳花园小区扩建项目 |
饶河县 |
0.22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
挂牌出让 |
第三 季度 |
存量 |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