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饶河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实施细则》(饶政办发[2014]13号)要求,经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程序,并经公示后没有异议的家庭享受低保。如认为其中有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请向饶河县民政局进行书面实名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469-2689660
2021年12月份城市低保名单
2021年12月份农村低保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