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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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syszwgknew-13414412
  • 分类:房屋征收
  • 发布机构:zwgk
  • 发文日期:2021-06-02 18:09
  • 名称: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河县拆违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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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效:现行有效

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河县拆违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18:09

饶政发〔2021〕4号

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河县拆违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饶河县拆违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饶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饶河县拆违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建设,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为保证此项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拆除违法建筑、创造优良环境、依法征收房屋、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通过拆除违法建筑与依法征收,带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打造宜居城市。

二、工作目标

饶河县拆违征收工作的目标是:禁增量、减存量,重点实施“三个全拆除”,即新的违法建设全拆除,重点工程范围内违法建设全拆除,重点区域、重要交通节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全拆除。专项治理行动第一批先拆除近十年(2011年—2021年)在主街临街两侧建设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建筑,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城市整体规划要求对影响政府公益性事业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依法征收,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

三、工作原则

拆违工作原则:

(一)联防共治,综合治理。推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联防共治。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消除城市安全隐患、治理环境、规划实施管理相结合,实现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二)遏制新增,消化存量。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历史遗留的现有违法建设分类统计,明确治理进度,按计划逐步治理,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减存量”。

(三)规范治理,稳步推进。切实做好调研、摸底、排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坚持先小后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重点查处居民小区内存在消防和质量安全隐患的、主要街道两侧的、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明确违法建设认定标准,规范违法建设分类查处程序,确保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四)公平公正,维护稳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查处违法建设,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既要杜绝不法得利,也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征收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征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所有拟定征收区域严格执行选定评估公司,市场化评估,签订补充安置协议等程序。对达不成协议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听证、行政裁决等程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收补偿政策、补偿标准、补偿安置方案、评估结果、计算方式等透明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征收行为。

(三)坚持和谐征收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将和谐征收和平安征收的理念贯穿征收工作始终。充分听取被征收人对征收安置工作的要求,了解被征收人的心理诉求和思想动态,切实帮助被征收人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解决矛盾,保证征收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

四、实施步骤

拆违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21年5月底前,小组办公室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组织保障、查处标准和时间进度。采取主动申报、群众举报、集中排查、卫星图片四种方式对饶河镇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违法建设总数(建成时间、面积、结构、所属人、用途),留存影像资料,分类登记造册,并上报县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底,全面开展查处违法建设行动,严密组织,强力推进,以主要街路和居民小区为重点,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确保年度违建查处任务按时完成。

(三)完善机制,巩固深化。2021年底前,通过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建立起一系列防控违法建设长效机制,彻底实现从被动拆违向主动防违的理念转变,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房屋征收实施步骤:

1、由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报政府负责征收。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编制)。4、符合城乡规划和总体规划(规划编制)。5、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造,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6、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调查摸底后制定30日)。7、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报县人民政府。8、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30日)。9、根据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进行修改方案(7日)。10、组织召开听证会(8日)。11、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12、按有关规定进行社会风险评估。13、征收补偿费用到位与专户存储存款专用。14、政府作征收决定。15、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发布公告。16、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17、征收部门向有关部门出具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18、补偿。19、提供周转用房,置换房、安置房。20、对房屋进行认定。21、签订补偿协议。22、政府作出补偿决定(7日)。2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设立举报电话。开展下户工作时,坚持两人以上进行入户协商。详细解答被征收人的疑惑,细致、耐心和准确的讲解安置方案。入户协商工作采取“先易后难,反复深入”的方式开展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综合协调组、拆违组、征收组、信访维稳组和查因问责组五个工作领导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高胜军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服务中心、县社区指导中心、饶河镇。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拆违征收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筹备组织联席会议,文件制定下发和传达,工作情况的收集、综合、上报,下发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负责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实时对工作动态、亮点、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做好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拆违工作组

组长:冯  健

成员:九乡镇、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县司法局、县消防大队、县社区建设指导中心、县电业局、县供水公司、晨光热电有限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工作职责:根据《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黑发〔2020〕5号)、《关于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的执法主体情况的函》(黑建城管〔2020〕4号)文件精神,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理违法建筑投诉举报,负责界定是否为违法建筑,验证土地证件,负责违建拆除前期调查并完善执法程序;县住建局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完成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将拆除违法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公安局负责制定紧急情况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事件和恶性抗法事件,维护现场秩序并进行拆违现场的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治理位于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县卫健局负责拆除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的配备工作,及时处理拆除现场的一切医疗急救事件;县司法局负责法律政策把关、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规范执法工作流程;县消防大队负责界定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情况;县社区建设指导中心负责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城市建成区的违建调查摸底工作,负责对社区居民政策解释和劝说调解工作;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负责界定违法建筑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传达、宣传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拆违工作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制止本行政辖区县城规划区内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拆除本乡镇区域内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妥善处理拆违工作遗留问题,做好本辖区内被拆违村民的稳定工作;县电业局、供水公司、晨光热电有限公司对要拆除的建筑断电、停水和停热工作;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和联通公司负责对本单位架设线路进行清理。

(三)征收工作组

组长:冯  健

成员: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社区建设指导中心。

工作职责:县住建局负责相关征收文件的制定,征收区域内的房屋基本信息的调查,组织召开听证会,对征收决定和评估结果进行公示,与被征收人协商和解答相关文件、条例和政策工作,签署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听证会的召开;财政局负责征收补偿款的发放;县司法局负责征收工作实体和程序的审核把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征收区域价格界定;县社区建设指导中心负责人员基本情况的摸排。

(四)信访维稳组

组长:刘建军

成员: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社区建设指导中心

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对社区居民政策解释和劝说调解工作。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化解或集中相关部门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五)查因问责组

组长:付  兵

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督办室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有违法建设行为的,拒不配合拆违征收工作的进行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县拆违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局长邓福成、住建局长张振国任办公室主任,饶河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沈祥东、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姜卫国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县的拆违征收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信息反馈、汇总上报、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社区建设指导中心抽调人员组成。

                                         饶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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