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财政厅通过“黑财指(农)[2021]367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给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45万元。资金下达后,根据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群众公选、项目库选项、行政村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和乡村振兴局复审的程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安排该笔资金45万元与“黑财指(农)[2021]144号”指标文中资金135万元合并使用,为饶河镇三义村、昌盛村,小佳河镇吉龙村富裕屯,西林子乡柳兰村新开屯实施饶河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现将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9日
监督举报电话:0469-5629975
联?系 人:洪芳
受理单位:饶河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饶河镇迎春街5号
电子邮箱:rhxfpkfb@163.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饶河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