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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来源:乡村振兴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8-30 09:20 责任录入:饶河县乡村振兴局


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21〕109号)等文件要求,为有序推进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2021年乡村振兴规划,现制定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支持壮大产业发展、村级基础设施补短板为重点,确保如期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激发我县内生动力,从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确定好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整合资金。

三、基本原则

(一)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在过渡期内,上级文件明确中央和省有关部门财政涉农资金仍按原渠道下达,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脱贫县,由脱贫县统筹用于确保如期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三)坚持因需而整,精准发力,注重实效。把整合资金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密挂钩,资金使用精确瞄准“五个振兴”,突出产业振兴,着力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四)加强协调,强化责任。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站在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强化责任、精准指导,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长效机制。

四、整合范围及规模

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2021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652.700398万元,具体为:

(一)中央财政资金4634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02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003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85.5万元。

(二)省级财政资金3105万元。均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以前年度结余资金39.200398万元。

五、资金投向及项目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共计实施项目22个,项目均出自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计划投入涉农整合资金7652.700398万元,其中,跨类别使用资金487.2328万元,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计划实施11个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投入涉农整合资金4611.130398万元,具体项目为:

1.三义村鲜食玉米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冷库1栋,采购扒皮机、漂烫机、杀菌锅等配套设备,涉及整合资金264万元。

2.三义村、二林子村、青山村等6个村采购装载机项目,共采购小型载装机6台,用于村内粮食装运等项目,涉及整合资金72.65万元。

3.晒场及农机具停放场建设项目,为鹿山村、小南河村、西南岔、三人班村建设晒场及农机具停放场,配套附属地秤、看护房等设施,涉及整合资金1334.73万元。

4.小南河村山野菜加工厂建设项目,新建加工厂房1栋及配套设施,涉及整合资金197.234378万元。

5.饶河县农产品科创销体系建设项目,构建农业物联网平台和农产品质量管控溯源平台、打造农业品牌、建设分包车间及库房、建立线上线下营销体系及购置必要的营销服务设备和设施等,涉及整合资金1730.702282万元。

6.四排赫哲族乡四排赫哲族村赫哲族村乌苏里江界江风光旅游项目,建设人工沙滩、观景台、木质栈道,购置游艇等,涉及整合资金300万元。

7.乌苏里江四排灌区绿色有机水稻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绿色有机水稻示范基地,集成示范蟹稻、虾稻、泥鳅稻、鸭稻等生态水稻种植技术,涉及整合资金200万元。

8.昌盛村大顶子山森林氧吧体验项目,新建昌盛游客服务中心,购置配套的售票、验票等设备设施,新建分散式停车场及购置电瓶旅游车,涉及整合资金340万元。

9.昌盛村沿大顶子山农事体验项目,新建农事体验科普基地20亩,涉及整合资金100万元。

10.昌盛村东北黑蜂智能化养殖体验项目,新建一座标准化东北黑蜂养殖示范基地,购置智能化蜂箱及其它配套设施,涉及整合资金50万元。

11.杏树村水源井项目,为小佳河镇杏树村食用菌大棚扶贫产业项目打井1眼,涉及整合资金21.813738万元。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计划实施10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954.57万元,具体项目为:

1.村内水泥路建设项目,为三人班村、新村村、蛤蟆河村等9个村实施村内水泥路建设项目,涉及整合资金645.47万元。

2.农田路建设项目,为西丰村、林海村、关门村等23个村修建农田路,涉及整合资金500万元。

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为饶河镇三义村、小佳河镇吉龙村、西林子乡柳兰村等17个村实施打井、建彩钢保温井房,改造自来水管线及配套设施。涉及整合资金484.2万元。

4.小型水利建设项目,为五林洞鹿山村建设移动泵站2套,涉及整合资金29.1万元。

5.小河流清淤及堤防修复项目,西丰镇五道桥村、五林洞镇关门村、西林子乡沙河子村等5个村实施清淤及堤防修复,涉及整合资金32.5万元。

6.田间排水治理工程,为饶河镇饶河村田间开挖、疏通排水沟及修建涵桥,涉及整合资金60.1万元。

7.振兴村、佳兴村、西丰村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扫路机、抛雪机、破冰机、垃圾压缩车等设备,涉及整合资金478.2万元。

8.农村生态宜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为四排赫哲族村、昌盛村实施维修路边沟、村内路加宽项目,涉及整合资金216万元。

9.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为西丰村、小佳河村、山里村等5个村建设农村公共厕所,涉及整合资金235万元。

10.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为各乡镇采购吸污车、垃圾压缩车、垃圾箱等生活垃圾治理设备,涉及整合资金274万元。

(三)其它项目

计划实施1个项目及项目管理费,投入涉农整合资金87万元,具体项目为:

1.雨露计划项目,计划为贫困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发放春季、秋季助学补助12人次,涉及整合资金1.8万元。

2.列支项目管理费,涉及整合资金85.2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各涉农部门职责分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意识,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分工协作,确保此项改革顺利推进。

(二)推行公开公示制度。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要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实施等环节及以其他事项按照省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严格实行监督评价。县政府对整合资金监督管理负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整合项目立项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负主要责任,各涉农部门对整合项目的实施负具体责任。脱贫村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参与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涉农整合项目资金要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不得借任何名义借用、挪用或转移资金。对在涉农整合中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或变更项目的部门和单位,县级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必要时收回已投放资金。对严重违纪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饶河县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