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人民政府

www.raohe.gov.cn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问答
  • 索引号:
  • 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名称: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饶河县法制工作专班工作方案》
    的通知
  • 文号:
  • 主 题 词:
  • 时效: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饶河县法制工作专班工作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8 09:43

饶政办发〔2025〕13号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饶河县法制工作专班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饶河县法制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已经第九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饶河县法制工作专班工作方案

近年来,饶河县在行政诉讼领域面临多重挑战,败诉案件时有发生,这一现象集中反映出我县在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环节存在短板。为切实提升政府法制工作质效,着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风险,全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经研究决定成立饶河县法制工作专班。通过整合法治资源,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强化对法制工作的统筹协调与专业指导,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循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确保专班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以法治的稳定性、权威性和可预期性为核心,通过严格规范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程序监督、诉讼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举措,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实施,实现“可信赖、可预期、可保障”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专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周永波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全面负责专班工作,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对专班工作成效负总责。​
副组长:栾伟峰 县司法局局长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各小组之间的沟通协调,监督工作进度和质量。
副组长:乔元东 县政府法律顾问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成  员:李晓滨 县司法局副局长
赫崇旭 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房喜堂 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栾洪文 公证处主任
张艳秋 饶河司法所所长
卞雪芹 法律援助中心职员
张钦峰 公证处职员
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晓滨担任,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协调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成立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小组(组长:赫崇旭)

(1)行政复议工作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公正的复议决定。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分析研究,总结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提出整改建议。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和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
(2)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及时纠正和规范执法违法行为。协调解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职责争议,明确执法权限,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受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成立诉讼小组(组长:张艳秋)​
(1)审查诉讼案件材料工作
指导县政府所属部门及乡镇政府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及落实“双报告”“双备案”制度。审查被诉单位诉讼材料,包括答辩状、证据清单、代理意见等并提供审查意见。
“双报告”制度:县直各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后,要形成诉讼案件报送事项清单,经县司法局审查后,向被诉行政机关分管副县长报告案件具体情况、争议焦点、应诉准备情况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建议。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要牵头抓总,县直主管部门负总责,对重要和复杂案件要组织集体研究。
县直各部门要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报告行政应诉情况,对存在败诉风险、引发行政赔偿的案件,要向县长报告。特别重大的案件,要向县委书记报告。如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需要上诉或再审的,一并提出意见。
“双备案”制度:县直各部门向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报告前,应将答辩状、证据目录等应诉材料报县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县司法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意见。被诉行政机关经补充完善后方可提交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后,县直各部门要再次向县司法局备案案件应诉情况和审理结果,败诉案件需追究责任的,还需一并报送追责情况。​
(2)败诉案件分析与整改工作​
指导县政府所属部门及乡镇政府对已发生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查找败诉原因,包括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等方面的问题。根据败诉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整改效果,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3.成立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小组(组长:栾洪文)​
(1)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
对县政府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决策主体是否合法、决策程序是否正当、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档案,对审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阅。
(2)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负责对县政府及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严格把关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方面,防止出现违法违规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各单位提出废止、修改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上报,做到及时清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规范性文件依法备案。​
(3)合同审查工作​
对县政府签订的各类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权利义务是否明确、违约责任是否合理等,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四、工作机制​
(一)工作例会制度。专班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各工作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制定解决方案。
(二)任务督办机制。对会议确定的任务、上级部署的事项,由专班制定《督办函》,明确责任单位、督办内容、完成时限等内容;由专班小组负责人负责跟踪督办事项进度,被督办单位确定联络员并跟踪本单位任务进度,逾期未完成的需书面说明原因,专班视情通报。
(三)案件移送与反馈机制。对于在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合同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报工作专班,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移送线索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专班。诉讼小组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执法问题的,及时向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小组通报,由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五、责任追究​
(一)对工作不力的责任追究。对各工作小组及成员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由专班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在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行政诉讼、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合同审查等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保障​
(一)人员保障。专班成员从司法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明确专班岗位职责,分别参与各工作小组,确保专人专岗,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班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联络人员与专班人员对接,确保专班工作顺利开展。
(二)经费保障。县政府将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由司法局向财政部门申请,保障专班的日常运转、案件办理、培训学习、专家咨询等工作所需费用。司法局为专班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办公条件。​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印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