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黑龙江省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5]37号),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绩效目标及减贫带贫机制:综合保障脱贫。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72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发放补贴款8.5万元;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困难残疾人133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0元,发放补贴款12.5万元。现将两项补贴发放名单进行公告(明细见附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469—5623992 联系人:李淑青
附件:2019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明细表
饶河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