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中国政府网     黑龙江省政府     双鸭山市政府

首页>饶河政府网>专题专辑>涉企政务信息专栏>涉企目录清单

饶河县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清单

来源:营商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11-29 12:27 责任录入:饶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饶 河 县 政 务 服 务 事 项 “ 最 多 跑 一 次 ” 目 录 清 单
( 持续更新)

序号 单位名称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
1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行政许可 1、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4、身份证明材料。 2个工作日
2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 行政许可 1、申请书;2、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4、专业人员、专业设备情况有关材料;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6、加入院线证明;7、电影放映单位场所使用证明;8、电影放映单位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9、加入院线证明。
2个工作日
3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文艺表演团体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 歌舞娱乐场所:1、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3、经营地址的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5、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6、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3个工作日 
4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县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1、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 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文件;3、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附出租人的房屋证明文件;4、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核合格证明文件;6、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7、D、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8、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3个工作日 
5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1、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演出场所备案证明》复印件;2、演出举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参演的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5、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6、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7、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8、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9、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10、举办募捐义演和公益性演出的,还应当出具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职员不得获取经济利益的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个工作日
6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歌舞娱乐场所:1、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和章程;4、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5、房地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9、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游艺娱乐场所:1、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和章程;4、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说明;5、房地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9、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3个工作日 
7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网络直播备案 行政许可 1、工商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主播身份证复印件;4、主播直播账号;5、与平台签署合同或协议直播形式为唱歌、跳舞等。
1个工作日
8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 行政许可 1、基本信息分社中文名称分社中文名称;分社英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营业住所地址;业务类型;业务范围;2、负责人信息分社经理姓名;分社经理证件类型;分社经理证件号;分社经理手机号;3、分社营业执照、分社经理履历表、分社经理身份证正、反面,分社经理劳动合同,质保金信息缴纳类型;开户行名称;存款单号;存款原因;存款金额;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存款单。 3个工作日
9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补办 行政许可 1、营业执照;2、损毁或者遗失作废声明;3、原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仅在许可证损毁时提交。 1个工作日
10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旅行社分社经营场所变更备案 行政许可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租房协议;3、原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
3个工作日
11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旅行社分社经营范围变更备案 行政许可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质保金的存单存款协议书;3、原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 1个工作日
12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旅行社分社名称变更备案 行政许可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原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
1个工作日
13 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受理旅游投诉举报服务 公共服务 旅游投诉书 10个工作日
14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动产抵押变更登记 其他 1、《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原件一份;2、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3、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1个工作日  
15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动产抵押设立登记 其他 1、《动产抵押登记书》原件一份;2、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一份;3、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1个工作日  
16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动产抵押注销登记 其他 1、《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原件一份;2、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一份;3、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1个工作日  
17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其他 1、申请书原件一份;2、申请人的资格证明原件一份;3、举证材料原件一份; 4、其他有关材料原件一份。 180个工作日  
18 饶河县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上传原件,正反面上传;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5、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书;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7、仓储评价安全说明。
7个工作日
19 饶河县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行政许可 1、零售许可证申请书;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证明;3、零售点、专店的平面图及周边主要建筑位置图,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图片。
4个工作日
20 饶河县应急管理局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其他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1、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2、金属冶炼钢铁、电解铝新增产能建设项目除外建设项目备案文件;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4、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20个工作日
21 饶河县应急管理局 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的奖励 行政奖励 1、举报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建设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11个工作日
22 饶河县应急管理局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 1个工作日
23 饶河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1个工作日
24 饶河县应急管理局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1、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2、辨识、分级记录;3、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4、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5、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8、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9、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10、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11、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个工作日
25 饶河县民族宗教局 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证件送交办理窗口所需材料均一式三份:1、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2、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3、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说明;4、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5、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6、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属宗教教职人员的,其教职身份证明;7、必要的资金证明;8、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9、规划、建设、文物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10、县级审核意见。 15个工作日
26 饶河县民族宗教局 寺观教堂的筹备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证件送交办理窗口所需材料均一式三份:1、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2、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3、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4、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5、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6、经费来源说明及有关证明文件;7、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8、需要提供规划、建设、消防、文物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9、市级审核意见。 15个工作日 
27 饶河县民族宗教局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 行政许可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证件送交办理窗口所需材料均一式三份:1、外国人集体举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申请书、行政许可申请书;2、联络人员名单;3、拟参与活动的人数、国别、临时活动地点、活动安排及场地提供方的证明;4、主持宗教活动人或负责人情况说明;5、县级初审意见。 10个工作日 
28 饶河县民族宗教局 权限内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行政许可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证件送交办理窗口所需材料均一式三份: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4、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材料;5、建设资金说明。 10个工作日
29 饶河县民族宗教局 权限内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行政许可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证件送交办理窗口所需材料均一式三份: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2、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3、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4、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5、有关规章制度文本;6、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属新建的,应当提供规划、建筑、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属改扩建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属租借的,应当提供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和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7、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

15个工作日
30 饶河县民族宗教局 公民民族成分变更的确认初审 行政确认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证件送交办理窗口所需材料均一式四份:一、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填写《黑龙江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黑龙江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应当由直接抚养的一方填写并签署;根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黑龙江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应当由公民养父母共同填写并签署;根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黑龙江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应当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填写并签署。申请之日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并签字同意;2、公民本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公民的生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扫描件电子版;3、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原件及其扫描件电子版;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其扫描件电子版;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合法收养登记证书原件及其扫描件电子版;4、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名;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由本人填报并签署《黑龙江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一式四份;2、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扫描件电子版;3、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其扫描件电子版或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名;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个工作日
31 饶河县农机总站 农业机械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平面图、复印件;3、教学设备清单、纸质材料;4、教学和财务人员身份及资质证明、复印件;5、组织管理制度、纸质材料;6、生源预测情况、纸质材料。 8个工作日
32 饶河县农机总站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  行政许可 1、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申请表原件;2、 所有人身份证明如申请人为外地户口,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①自然人:检验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本人签字;?②、法人:检验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本人签字;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发票:注册登记联《原件》要求本人签字注册登记联;4、 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原件要求本人签字 扫码;5、 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或抄件盖红色印章原件:公安交管部门栏联合收割机不用提供强险凭证;6、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查验岗 《原件要求本人签字》印模:发动机号印模和底盘号/机架号印模,相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整机相片2份。


1个工作日
33 饶河县农机总站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  行政确认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申请表原件申请事项为转移登记,在辖区内;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转让协议本人签字按手印;3、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查验岗原件需本人签字;4、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外地户口,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原件转移后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居住地在原登记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内的,收回原行驶证,核发新行驶证;转移后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居住地不在原登记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内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办理核发临时行驶号牌,签注登记证书,收回原号牌、行驶证,将档案密封交所有人。相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整机相片2份。 1个工作日
34 饶河县农机总站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1、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申请表申请事项为注销登记,写明注销原因;2、 所有人身份证明①自然人:检验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本人签字;②法人:检验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本人签字;3、有资质机动车报废公司开具的回收证明;4、行驶证收回;5、登记证书收回;6、号牌收回备注:原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如收不回来,写一份丢失声明,声明内写清号牌号码,品牌型号,发动机号,架子号。
1个工作日
35 饶河县农机总站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  行政确认 1、所有人身份证明;2、行驶证;3、更换整机、发动机、机身底盘或挂车需要提供法定证明、凭证;4、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查验岗原件需本人签字准予变更的,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1个工作日
36 饶河县农机总站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抵押登记  行政确认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4、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查验岗原件需本人签字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1个工作日
37 饶河县农机总站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核发  行政许可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身体条件证明。  2个工作日
38 饶河县农机总站 对农业机械产品  含组装省外和国外产品生产企业备案 其他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2、主要生产设备型号、数量及技术状态复印件;3、生产厂房面积及状况纸质材料;4、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5、主要产品名称、种类、型号、产量纸质材料;6、执行技术标准复印件;7、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2个工作日
39 饶河县农机总站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 年检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原车;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原件;3、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个工作日
40 饶河县气象局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原件1份;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由审批单位委托有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5、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3个工作日
41 饶河县气象局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行政许可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原件1份;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防雷装置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其相关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总规划平面图原价查验,复印件1份;5、由审批单位委托有资质的防雷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意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4个工作日
42 饶河县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1、《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原件1份;2、《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原件1份;4、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原件1份;5、人员登记表原件1份。 3个工作日
43 饶河县气象局 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2、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3、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60个工作日
44 饶河县气象局 对在气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行政奖励 1、《气象工作奖励推荐审批表》原件1份;2、事迹材料原件1份;3、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1份。
4个工作日
45 饶河县气象局 雷电灾害鉴定 行政确认 1、雷电灾害鉴定申请书原件1份;2、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雷电灾害鉴定报告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3个工作日
46 饶河县发展改革局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3个工作日
47 饶河县发展改革局 权限内粮食资格收购资格许可  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农民专业全作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全合伙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4、证明拥有粮食收购资金的凭证;5、仓房或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6、所拥有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技术人员资质证明;7、拥有粮食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的证明;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办理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委托书。
3个工作日  
48 饶河县发展改革局 跨地区粮食收购资格备案  行政许可 1、营业执照复印件;2、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4、场地所有权使用证明。 2个工作日
49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2、学历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可不提交;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1份;4、由县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1份;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1份;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7、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8、两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注:2019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毕业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0个工作日
50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行政许可 公共服务 1、申请书1份;2、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1份;3、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5、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文字材料1份;6、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1份。       20个工作日 
51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学历教育学校不含技工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3个工作日
52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 行政许可  1、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4、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个工作日
53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确认 行政许可 1、申请书;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复印件;3、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4、单项体育协会对申请人所传授的体育项目有技能标准要求的,需提交该体育项目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5个工作日 
54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县区级体育类社会团体确认变更、注销 行政许可 1、申请书1份;2、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各1份;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发起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提交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5、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的同意函;6、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的证明材料;7、章程草案。              20个工作日 
55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确认 行政许可  1、《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2份;2、1寸照片2张;3、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0个工作日
57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国民体质监测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   国民体质统计表   5个工作日
58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黑龙江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公共服务 1、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2、哈尔滨银行借记卡;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低保、建档立卡、低收入证可直接提供,已纳入高中生贫困库的无需该证明;4、未满18周岁的提供监护人同意证明APP提供模板及关系证明。 2个工作日
59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放发 公共服务 1、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统计表,由学校统一上报;3、学生贫困证明;4、学生申请表;5、农行卡。 5个工作日
60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金发放 公共服务 1、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2、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学校统一上报;3、学生贫困证明;4、学生申请表;5、农行卡。       5个工作日
61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全国成人高考申报 公共服务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2、报考专科考生提供高中毕业证或等同高中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报考本科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专科学历认证报告。 10个工作日
62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全国普通高考申报 公共服务 1、考生户口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考生本人页;2、考生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3、往届生需要提供高中毕业证或等同高中学历毕业证;4、外省户籍考生需提供父母在当地的工作证明、居住证明。 20个工作日 
63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全民健身路径赠予 公共服务 无   10个工作日
64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公共服务 申请表 10个工作日
65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中小学学籍管理学籍注册的办理 公共服务 30个工作日
66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学前教育贫困幼儿助学金发放 公共服务 1、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2、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学校统一上报;3、学生贫困证明;4、学生申请表;5、农行卡。       5个工作日
67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公共服务 1、所有在中职就读的学生学费全免;2、申请表;3、身份证复印件。 5个工作日
68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助学金发放 公共服务 1、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2、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学校统一上报;3、学生贫困证明;4、学生申请表;5、农行卡。 5个工作日
69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中小学生休、复学办理 公共服务 1、《黑龙江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2、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3、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例4、缴费票据复印件。 1个工作日
70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备案 其他 1备案表1份;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 3个工作日
71 饶河县经济合作局 单用途商业预付款规模发卡企业备案 其他 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但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规模发卡企业除外;4、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但工商注册不足一年的规模发卡企业除外;5、实体卡样本正反面、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6、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7、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8、自己村官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 5个工作日
72 饶河县经济合作局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备案 其他 1、拟从事直销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办理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的授权书原件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包括省级商务部门对地市商务部门下发的对×××企业直销服务网点方案核查函1份;2、拟从事直销企业设立直销服务网点申请报告书1份;3、直销服务网点承诺书1份;4、服务网点门市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和门脸照片1份;5、设立直销企业在×××城市服务网点设置方案1份《服务网点方案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二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三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6、拟申请直销行业服务网点备案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7、拟从事直销企业总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8、国家允许直销的六类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批准证书及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说明书复印件1份。 15个工作日
73 饶河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行政许可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书面申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文字版1份,电子版光碟1份;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2个工作日
74 饶河生态环境局 环境影响后评价  行政许可 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材料 1个工作日
75 饶河生态环境局 权限内建设项目辐射项目除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  行政许可 1、验收书面申请;2、验收报告。 12个工作日
76 饶河生态环境局 建筑施工噪声和夜间连续作业施工噪声审批  行政许可 1、施工方需要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书面申请;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确需夜间连续施工的证明文件。 1个工作日
77 饶河生态环境局 权限内危险废物收集许可  行政许可 1、企业申请报告;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批复文件;6、危险废物经营所需专业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务合同复印件;7、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申请单位提交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的复印件、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申请单位应提供与拥有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8、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9、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备案表;10、与有资质接收并处置的危废经营单位签订的处置协议。 10个工作日
78 饶河生态环境局 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含关闭、闲置或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及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行政许可 1、申请报告包括生产经营状况、污染物排放状况、监测报告等;2、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监测报告;3、危险废物交换转移情况统计表,不涉及可不提交。 10个工作日
79 饶河生态环境局 对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其他 1、项目论证评审申请文件1份;2、可研报告及批复立项批复、环评文件及批复1份;3、竣工报告1份;4、监测报告1份;5、工程合同1份;6、设计及施工单位资质1份;7、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及财务帐户、帐号及开户行1份;8、财务决算报告及发票等财务凭证1份。
60个工作日
80 饶河生态环境局 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申报 其他 1、企业产生噪声设备详单;2、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详单。 1个工作日
81 饶河生态环境局 施工噪声排放申报  其他 施工方项目施工作业的书面申请 1个工作日
82 饶河生态环境局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  其他 登记备案表或变更登记备案表 2个工作日
83 饶河生态环境局 对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结果的确认 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确认  行政确认 1、企业名称及地址、行业类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份;2、主要污染物信息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排放标准、排放量、总量指标2份;3、有毒有害物质信息有毒有害物质名称、年使用量、年排放量2份。 12个工作日
84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确认  行政确认 1、《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相应的技术佐证材料1份;2、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应提交咨询服务机构需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各1份;3、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提供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各1份。 97个工作日
85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确认  行政确认 1、《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意见》1份;2、《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1份;3、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前、后企业自行监测或委托有相关资字的监测机构提供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监测报告各1份。 21个工作日
86 饶河县畜牧总站 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 行政确认 1、《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申请表》;2、所在县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畜禽养殖档案4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个工作日
87 饶河县畜牧总站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行政许可 1、生鲜乳运输车辆准运证明申请表;2、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3、驾驶员驾驶证及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4、运输车辆照片;5、健康证明。
3个工作日
88 饶河县畜牧总站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行政许可 1、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书原件;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3、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5、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7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3个工作日 
89 饶河县畜牧总站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1、《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专职兽药经营质量负责人资格证书兽医、兽药相关专业中专业上学历证书或兽医、兽药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4、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及产权、租赁合同;5、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及图片;6、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管理制度文本;7、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个工作日
90 饶河县畜牧总站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申请报告;2、种畜禽许可证申请审批表;3、引种证明;4、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学历证明;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个工作日
91 饶河县畜牧总站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行政许可 1、乡村兽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提供中等以上畜牧兽医专业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培训合格证书或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的从业年限5年以上证明四项中的任意一项。 3个工作日
92 饶河县畜牧总站 执业兽医注册 行政许可 1、《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2、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助理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工作日
93 饶河县畜牧总站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3、设施设备清单;4、管理制度文本;5、人员情况。 3个工作日 
94 饶河县畜牧总站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聘书;6、设施设备清单;7、管理制度文本;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个工作日 
95 饶河县畜牧总站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1、检疫申报单原件;2、相关动物疫病检测报告原件;3、委托书原件;4、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原件。 3个工作日 
96 饶河县畜牧总站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审批表》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证明材料;4、与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签订的代理销售合同或销售委托书、协议等证明材料;5、拟销售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及委托销售兽用生物制品产品批准文号批件;6、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及产权、租赁合同;7、《兽药经营许可证》;8、保证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的证明材料:冷藏展示柜200L1个以上,冰箱或冰柜1个以上、冷藏运输车1辆或保温箱冷藏包5个以上应提供彩色图片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9、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记录文本。 3个工作日
97 饶河县公安局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行政许可 1、居民身份证;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7个工作日
98 饶河县公安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 行政许可 1、居民身份证;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7个工作日
99 饶河县公安局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行政许可 1、居民身份证;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7个工作日
100 饶河县公安局 普通护照签发 行政许可 1、居民身份证;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7个工作日
101 饶河县公安局 外国人口岸签证签发 其他 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2、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4、其他应当履行的手续和提交的证明材料。
即日
102 饶河县公安局 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补录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1、本人书面申请;2、 户口注销证明,本人询问笔录;3、近期二寸照片。 1个工作日
103 饶河县公安局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无户口人员补录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1、本人书面申请;2、原籍补发的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限的不再要求换发;3、近期二寸照片。 1个工作日
104 饶河县公安局 出国出境人员恢复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2、《华侨回国定居证》;3、批准加入恢复中国国际公民落户通知书。 1个工作日
105 饶河县公安局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批准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2、《华侨回国定居证》;3、批准加入恢复中国国籍公民落户通知书。 1个工作日
106 饶河县公安局 我省居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补录 行政确认 1、出生医学证明;2、我省居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3、 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 1个工作日
107 饶河县公安局 其他无户口人员补录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1、《公民申请补录户口审批表》;2、本人书面申请;3、社区居村委会证明;4、派出所两名民警共同出具的综合调查报告,本人询问笔录,一名直旁系亲属询问笔录,两名知情人询问笔录,近期2寸照片2张。 1个工作日
108 饶河县公安局 首次申领居住证 行政确认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30个工作日
109 饶河县公安局 居住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行政确认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30个工作日
110 饶河县公安局 居住证信息变更 行政确认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30个工作日
111 饶河县公安局 居住证签注 行政确认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1个工作日
112 饶河县公安局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1、《居民身份证申领表》;2、居民户口簿。 30个工作日
113 饶河县公安局 户籍所在地换领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1、到期身份证;2、《居民身份证申领表》。 30个工作日
114 饶河县公安局 户籍所在地补领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申领表》。 30个工作日
115 饶河县公安局 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1、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2、本人居民身份证。 40个工作日
116 饶河县公安局 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1、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2、《异地居民身份证申请表》。 40个工作日
117 饶河县公安局 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本人居民户口簿 1个工作日
118 饶河县公安局 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 行政确认 本人居民户口簿 1个工作日
119 饶河县公安局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行政确认 本人居民户口簿 1个工作日
120 饶河县公安局 变更民族 行政确认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书面申请;2、《黑龙江省公民更改民族成分审批表》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个工作日
121 饶河县公安局 变更、更正出生日期 行政确认 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原件及复印件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出生日期认定证明。 7个工作日
122 饶河县公安局 补报往年出生六周岁以上儿童落户 行政确认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出生医学证明;3、户口簿。 1个工作日
123 饶河县公安局 投靠落户 行政确认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双方户口簿或父母和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1个工作日
124 饶河县公安局 市内迁移 行政确认 1、户口簿;2、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没有房产证的可凭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房屋买卖协议、回迁房屋小票、房屋水电供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租房落户需提供房主书面同意落户证明,房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口簿,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个工作日
125 饶河县公安局 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1、双重户口有身份证的需提供;2、本人询问笔录;3、派出所提交户口注销请示报告。 1个工作日
126 饶河县公安局 补换领登记证书 公共服务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提供相关证明纸质原件、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纸质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3、属于补领登记证书的应交验机动车。
1个工作日
127 饶河县公安局 补领、换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公共服务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副本原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保单纸质原件、电子文件;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纸质原件、电子文件;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纸质原件。 即时
128 饶河县公安局 机动车违法行为信息查询 公共服务 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 即时
129 饶河县公安局 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公共服务 机动车驾驶证 即时
130 饶河县公安局 机动车注册登记 行政许可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来历证明纸质原件;3、车辆购置税的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纸质原件;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副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保单纸质原件、电子文件;5、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纸质原件、电子文件;6、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纸质原件;7、属于国产机动车的,提交合格证原件。其中,属于使用底盘改装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交底盘合格证原件纸质原件;8、属于进口机动车或者使用进口汽车底盘改装的机动车,提交进口凭证原件。其中,挂车、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提交进口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通过发证机关查询的,提交发证机关出具的鉴定证明或者传真查询证明原件;纸质原件、纸质复印件;9、属于警车的,提供《警车号牌审批表》原件纸质原件;10、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提供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纸质原件;11、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纸质原件。 1个工作日
131 饶河县公安局 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 行政确认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1个工作日
132 饶河县公安局 更换发动机 行政确认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纸质原件。
1个工作日
133 饶河县公安局 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 行政确认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1个工作日
134 饶河县公安局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 行政确认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属于迁出的需要交回机动车号牌原件;5、属于迁入的需要提交机动车档案;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副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保单纸质原件或电子文件;7、迁入时超过检验有效期的需要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纸质原件。
2个工作日
136 饶河县公安局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备案 行政确认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相关事项变更的证明纸质原件。  即时
137 饶河县公安局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备案 行政确认 申请人交验机动车并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即时
138 饶河县公安局 机动车转移登记 行政确认 申请人交验机动车并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纸质原件;5、需要确认新号牌的提交原机动车号牌。6、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电子保单纸质原件或电子文件;7、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1个工作日
139 饶河县公安局 机动车抵押登记或解除抵押登记 行政确认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3、登记证书原件;4、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抵押合同纸质原件;5、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纸质原件。 1个工作日
140 饶河县公安局 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解除质押备案 行政确认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典当行的身份证明原件;3、登记证书原件。  1个工作日
141 饶河县公安局 机动车灭失注销 行政确认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灭失证明原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1个工作日
142 饶河县公安局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注销 行政确认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 纸质原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5、机动车号牌原件;6、 属于校车、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需交验机动车;7、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个工作日
143 饶河县公安局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注销 行政确认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 纸质原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5、机动车号牌原件;6、属于校车、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需交验机动车;7、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个工作日
144 饶河县公安局 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行政许可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副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保单纸质原件、电子文件;3、未销售的机动车,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纸质原件;4、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纸质原件;5、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纸质原件;6、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纸质原件。 即办
145 饶河县公安局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行政确认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即办
146 饶河县公安局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行政确认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即办
147 饶河县公安局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许可 申请人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驾驶人体检后向车辆管理所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个工作日
148 饶河县公安局 增加准驾车型 行政许可 申请人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驾驶人体检后向车辆管理所提交: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           1个工作日
149 饶河县公安局 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 行政确认 申请人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驾驶人体检后向车辆管理所提交: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           即办
150 饶河县公安局 达到规定年龄换证 行政确认 申请人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驾驶人体检后向车辆管理所提交: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           即办
151 饶河县公安局 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行政确认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  即办
152 饶河县公安局 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 行政确认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  即办
153 饶河县公安局 驾驶证损毁换证 行政确认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  即办
154 饶河县公安局 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行政确认 申请人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驾驶人体检后向车辆管理所提交: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           即办
155 饶河县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 行政确认 申请人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驾驶人体检后向车辆管理所提交: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           即办
156 饶河县公安局 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确认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3、属于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还应当结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即办
157 饶河县公安局 申请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行政确认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  即办
158 饶河县公安局 申请注销校车驾驶资格 行政确认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  即办
159 饶河县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人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行政许可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即办
160 饶河县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发 行政确认 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即办
161 饶河县公安局 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行政许可 申请人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驾驶人体检后向车辆管理所提交: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          1个工作日
162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货物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4、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2个工作日
163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旅客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2、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4、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个工作日
164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含增加客运班线、车辆更新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委托书 ;3、《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4、可行性报告;5、进站方案;6、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7、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8、拟聘用的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9、禁止挂靠经营承诺书;10、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书面材料;11、道路运输运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个工作日
165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行政许可营运证  行政许可 一车头:先外检: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审批表;2、车主个人办理/法人公司办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是本地身份证需要去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类似身份证大小的居住证;3、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四面都需要复印、一辆车必须配一个驾驶员几辆车就几个驾驶员;4、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每一张都复印;5、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两张四面都需要复印;6、车辆强险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是复印件需要去保险公司盖章并把原件带回来核对、如果车牌号对不上就核对车架号外省的保险单需要带变更单;7、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8、车购置税复印件;9、车辆左前45度角照片车头2张、挂车2张;10、车主与驾驶员雇员合同如车主雇佣驾驶员需提供此材料、需要按手印;11、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等级评定 原件检车线办理;12、燃油消耗达标表原件,车货总重3吨以下的车不需要检车线办理;13、GPS安装证明大车需要提供、办理时联系吕召朋查询;14、委托书公司非法人办理时需要出具委托书、盖公章;个人办理不需要委托书;15、营业执照复印件几辆车复印几份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企业;16、保证书。
货运行业:货车办理营运证时需要填写姓名、日期如果车辆已在外地落户,需办理销户或迁移二挂车:先外检:1、车主身份证复印件;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两张四面都需要复印;3、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4、车购置税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6、45度角照片2张参考行驶证
如果车辆已在外地落户,需办理销户或迁移。
7个工作日
166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港口码头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申请书;2、经营管理机构组成及固定场所证明;3、固定设施检验证明;4、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5、港作船舶证书;6、安全培训证明;7、港口经营条例第七条。 3个工作日
167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经营资格许可 行政许可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10、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个工作日
168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7、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3、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6、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2个工作日
169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8、权限内穿跨越公路修建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施工方案;4、技术评价报告;5、处置施工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3个工作日
170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权限内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批 行政许可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林权证;3、林带采伐作业设计审批书;4、路树补植计划。 3个工作日
171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权限内建设工程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行政许可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施工方案;4、技术评价报告;5、处置施工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3个工作日
172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权限内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行政许可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施工方案;4、技术评价报告;5、处置施工突发事件应急方案;6、交管部门安全意见。 3个工作日
173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权限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设置、悬挂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 行政许可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施工方案;4、技术评价报告;5、处置施工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3个工作日
174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批准 行政许可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施工方案;4、技术评价报告;5、处置施工突发事件应急方案;6、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批件。     3个工作日
175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出租车辆年度审验  其他 先到运管站外检,如果是公司车辆,到公司外检,外检单子上需审验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营运证原件;1、年审表艺恒美术复印社;2、车主身份证复印件;3、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4、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5、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6、驾驶员服务监督卡复印件;7、出租汽车行驶证复印件;8、出租汽车营运证复印件;9、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10、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单原件;11、车主与驾驶员雇佣协议;12、驾驶员即时驾驶证明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 即时
176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从业资格证年度诚信考核  其他 1、从业资格证原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一寸照片一张;4、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经营承诺需本人签字、填写日期;5、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档案填写姓名、从业类别、考核日期。 即时
177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年度审验  其他 先到运管站外检,1、营运证原件;2、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3、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4、车辆行驶证复印件;5、车辆营运证复印件;6、驾驶员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复印件;7、车辆强险和承运人险复印件;8、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检车线办理复印件;9、车辆GPS安装证明复印件;10、车辆照片两张车辆左前45度角一张,车内照片一张提供以上所有复印件时须加盖公章(红章)。 即时
178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  其他 一、车头先外检,营运证原件;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3、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5、车辆强险原件及抄件;6、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原件检车线办理,只需要标注评级为级、带照片的两张,1月1日以后交通局网上查询;7、车主与驾驶员雇佣合同如车主雇佣驾驶员需提供此材料;8、保证书须签字,填写日期;9、GPS交费证明
二、检车挂先外检,营运证原件;1、行驶证;2、身份证;3、驾驶证;4、上岗证;5、保证书;6、司机聘用合同车主和驾驶员不是同一人时需要。
即时
179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站场年度审验  其他 1、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3、税务证复印件;4、房照复印件;5、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即时
180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年度考核  其他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3、银行部门的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4、申请人身份证证明及复印件;5、当地政府意见;6、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7、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8、协议书、公证书及培训机构章程;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风险告知书;10、工商局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含办理工商执照应提供经认定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1、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含培训场地平面设计图;12、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即时
181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1、开业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5个工作日  
182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3、新的房屋产权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5个工作日  
183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5个工作日  
184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发布登记 广告发布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1、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2、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3、相关媒介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4、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复印件一份;5、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6、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个工作日
185 广告发布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2、变更后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3、变更后的媒介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4、变更后的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个工作日
186 广告发布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2、变更后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3、变更后的媒介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4、变更后的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个工作日
187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一份;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5、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原件一份;7、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188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或者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根据成员大会变更决议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3、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原件一份;4、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场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5、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原件、复印件一份;6、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7、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份。 3个工作日  
189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一份;2、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一份;3、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组负责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一份。 3个工作日  
190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登记 行政许可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一份;2、大会纪要原件一份;3、章程原件一份;4、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5、出资清单原件一份;6、成员名册及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7、住所使用证明复印件一份;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9、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191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一份;2、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原件一份;3、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一份;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192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一份;2、解散决议原件一份;3、清算报告原件一份;4、营业执照原件一份5、清税证明原件一份。 3个工作日  
193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登记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行政许可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5、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6、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地址的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8、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9、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194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195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5、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的撤销分支机构核转函原件一份;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一份;7、公章原件一份。 3个工作日  
196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 行政许可 1、《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应当提交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决议;5、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应当提交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决议或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6、企业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改制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与第3项合并提交原件、复印件一份;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按《公司法》改制或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出具的确认文件中小企业改制提交原件、复印件一份;8、改制后的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一份;(1)改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全体股东签署;(2)改制后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3)改制后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股东签署4改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发起人签署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9、改制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1)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2)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股东或者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4)股东或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5)股东或者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6)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10、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原件、复印件一份;11、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董事会决议;(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可以和第9项材料合并提交;(3)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决定文件;12、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3)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或者由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决定文件、由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文件;13、改制同时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1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197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4、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5、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198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行政许可 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企业法人组织章程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一份;5、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6、主管部门出资人的出资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7、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8、住所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9、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11、申请开业的企业法人,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出资人经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取得的分支机构核转函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199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或者政府依法责令企业法人关闭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破产的裁定原件、复印件一份;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5、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8、企业法人公章原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00 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增设/撤销法人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01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投资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3、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企业住所证明复印件一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02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3、变更投资人的,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变更企业住所的,应提交新的企业住所证明复印件一份;5、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03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一份;4、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04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一份;5、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6、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05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3、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变更负责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提交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5、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6、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06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一份;4、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07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内资分公司登记 内资分公司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公司章程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原件、复印件一份;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9、《承诺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08 内资分公司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1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3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4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6、《承诺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09 内资分公司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原件、复印件一份;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10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营业单位登记 营业单位开业登记 行政许可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5、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6、营业单位地址的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8、营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11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12 营业单位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5、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的撤销分支机构核转函原件一份;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一份;7、公章原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13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5、按照内资企业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14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内资有限公司登记 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一份;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原件、复印件一份;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7、住所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11、《承诺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15 内资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原件、复印件一份;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原件、复印件一份;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原件、复印件一份;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8、《承诺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16 内资有限公司撤销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公司签署的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公司名称、申请撤销的变更登记事项及登记时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文号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文号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原件、复印件一份;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17 内资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原件、复印件一份;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18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内资合伙企业登记 内资合伙企业设立 行政许可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一份;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原件、复印件一份;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复印件一份;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原件、复印件一份;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8、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9、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19 内资合伙企业变更 行政许可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一份;4、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场所跨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场所跨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原件、复印件一份;5、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原件、复印件一份;6、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原件、复印件一份;7、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复印件一份;8、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复印件一份;9、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复印件一份;10、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11、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20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资合伙企业注销 内资合伙企业注销 行政许可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21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 行政许可 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一份;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份;5、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和其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6、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22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 行政许可 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一份;4、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提交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5、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6、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任免文件或者依合伙协议作出的任免决定及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7、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8、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23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 行政许可 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一份;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5、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24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食品经营许可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行政许可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一份;3、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后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0个工作日  
225 变更主体业态 行政许可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一份;3、主要设施设备发生变化的,提需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没有发生变化不需提供此项材料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0个工作日  
226 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者名称 行政许可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一份;3、变更经营者名称后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0个工作日  
227 变更经营项目 行政许可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一份;3、主要设施设备发生变化的,需提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没有发生变化不需提供此项材料原件一份;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0个工作日  
228 新办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 行政许可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原件一份;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操作流程图原件一份;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原件一份;5、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在申请许可前应当提供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一份;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5个工作日  
229 新办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 行政许可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原件一份;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原件一份;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原件一份;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原件一份;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5个工作日  
230 补办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一份;3、主要设施设备发生变化的,需提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
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没有发生变化不需提供此项材料原件一份;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0个工作日  
231 延续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原件一份;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一份;3、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声明 原件一份;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一份。 10个工作日  
232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一份;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注销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5个工作日  
233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 变更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行政许可 1、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核准证正、副本原件一份;3、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一份;4、与变更食品核准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5个工作日  
234 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行政许可 1、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核准证正、副本原件一份;3、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一份;4、与变更食品核准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5个工作日  
235 变更食品类别或品种明细 行政许可 1、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核准证正、副本原件一份;3、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一份;4、与变更食品核准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5个工作日  
236 变更主要生产设备设施 行政许可 1、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核准证正、副本原件一份;3、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一份;4、与变更食品核准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5个工作日  
237 变更住所、生产地址名称 行政许可 1、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核准证正、副本原件一份;3、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一份;4、与变更食品核准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5个工作日  
238 迁址,或增加生产场地、外设仓库 行政许可 1、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核准证正、副本原件一份;3、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一份;4、与变更食品核准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5个工作日  
239 新办 行政许可 1、申请书原件一份;2、业主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一份;3、拟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一份;4、生产场所平面图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平面图及设备布局图和工艺流程图原件一份;5、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执行企业标准的,应当提供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复印件一份;6、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材料采购验证及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原件一份;7、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5个工作日  
240 延续 行政许可 1、申请书原件一份;2、业主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一份;4、生产场所平面图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平面图及设备布局图和工艺流程图原件一份;5、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执行企业标准的,应当提供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复印件一份;6、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材料采购验证及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原件一份;7、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5个工作日  
241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食品小经营核准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行政许可 1、食品小经营核准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原件一份;3、与变更食品小经营核准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复印件一份。 10个工作日  
242 变更经营项目 行政许可 1、食品小经营核准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原件一份;3、与变更食品小经营核准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复印件一份。 10个工作日  
243 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者名称 行政许可 1、食品小经营核准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原件原件一份;3、与变更食品小经营核准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复印件一份。 10个工作日  
244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食品小经营核准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原件一份;3、与变更食品小经营核准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复印件一份。 10个工作日    
245 补办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食品小经营核准证补办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小经营核准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小经营核准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原件 原件一份。 10个工作日  
246 新办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 行政许可 1、食品小经营核准申请书原件一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一份;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文件原件一份;4、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一份;5、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原件一份。 15个工作日  
247 新办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 行政许可 1、食品小经营核准申请书原件一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一份;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文件原件一份;4、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一份;5、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原件一份。 15个工作日  
248 延续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食品小经营核准延续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小经营核准证正本、副本原件一份。 10个工作日  
249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食品小经营核准注销申请书原件一份;2、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原件原件一份;3、与注销食品小经营核准有关的其他材料复印件一份。 5个工作日  
250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权限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行政许可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51 权限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行政许可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52 权限内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 行政许可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个工作日  
253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采集许可 行政许可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采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3、本人一寸照片原件一份。 5个工作日  
254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行政许可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原件一份;2、申请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4、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5、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6、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主要计量设备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7、开展检定或者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8、计量检定人员检定证件或者校准人员资质证明;9、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10、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1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主要计量设备的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12、如更换计量标准器或者配套设备应附上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13、随机抽取的2份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者校准的原始记录以及相应的检定或者校准证书;1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15、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1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 15个工作日  
255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审批 行政许可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表原件一份;2、申请书原件一份;3、质量手册复印件一份;4、程序文件目录复印件一份;5、稳定性考核试验复印件一份;6、重复考核实验复印件一份。 22个工作日  
256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买使用审批 行政许可 1、申请表原件一份;2、单位的证明信原件一份;3、对购买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4、购买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个工作日  
257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行政许可 1、申请书原件一份;2、计量器具检定申请单原件一份。 5个工作日  
258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非处方药品 行政许可 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内设点申请原件一份。 6个工作日  
259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消费者维权投诉举报电话 公共服务 消费者投诉处理单电子文件一份 7个工作日  
260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 公共服务 60个工作日
261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学生创业咨询服务 公共服务 根据申请人所要办理的事项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1个工作日  
262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公共服务 申请查询需要的材料原件一份 1个工作日  
263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动产抵押变更登记 其他 1、《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原件一份;2、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3、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1个工作日  
264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动产抵押设立登记 其他 1、《动产抵押登记书》原件一份;2、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一份;3、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1个工作日  
265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动产抵押注销登记 其他 1、《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原件一份;2、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一份;3、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1个工作日  
266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其他 1、申请书 原件一份;2、申请人的资格证明原件一份;3、举证材料 原件一份; 4、其他有关材料原件一份。 180个工作日  
267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1、施工许可证申报表原件一份;2、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现场“三通一平”的情况说明原件一份;5、中标通知书原件一份;6、施工合同原件一份;7、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8、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保证施工质量措施原件一份;9、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1 份。
1个工作日
268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1、建设、规划批件;2、环卫设施临建、还建方案;3、拟建环卫设施规划设计图纸。 3个工作日
269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新办  行政许可 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2、城市规划部门的管线规划图纸;3、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的竣工资料;4、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监测报告;5、排水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监测的在线监测装置的有关材料;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监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监测制度的材料。 3个工作日
270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变更 行政许可 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2、城市规划部门的管线规划图纸;3、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的竣工资料;4、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监测报告;5、排水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监测的在线监测装置的有关材料;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监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监测制度的材料;6、办理人的身份证;7、营业执照正副本。 3个工作日  
271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挖掘的批准 行政许可 1、挖掘城市道路申请书;2、年度挖道计划;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计划文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各地下管线设施管护责任单位和障碍物主管单位的会签文件;6、施工作业图纸和具体施工方案;7、文明施工方案。 5个工作日 
272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绿地审批  行政许可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规划用地定位图;4、建设用地批准书;5、工程施工许可证;6、基础设施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个工作日
273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许可 1、建设项目批文;2、建设项目规划图。  2个工作日
274 砍伐、移植树木审批  行政许可 1、砍伐、移植树木申请书;2、砍伐、移植树木相关审批材料。 3个工作日
275 古树名木的迁移核准 行政许可 1、古树名木移植申请表;2、古树名木移植方案。 3个工作日
276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热许可核准 供热许可证变更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2、企业资质。 20个工作日
277 供热许可证补办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2、企业资质。 20个工作日
278 供热许可证核准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2、企业资质。 20个工作日
279 供热许可证延期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2、企业资质。 20个工作日
280 供热许可证注销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2、企业资质。 20个工作日
281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履带车、铁抡车或者运载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通过城市道路的审批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2、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审批文件。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3、填写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通过城市道路的审批表。 3个工作日
282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1、建设项目批文;2、建设项目规划图。  3个工作日
283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中标备案 行政许可 1、物业公司提出申请;2、招标文件一份复印件拟留。 1个工作日
284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置户外牌匾的审批 行政许可 1、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2、户外牌匾设置效果图效果图上标注牌匾长宽高尺寸必需A4纸;3、身份证;4、产权证或租赁合同;5、承诺书;6、大型户外广告申请书额匾 、小型门市不需要写,只有像蓝天服装城、远东二楼类似的大型需要,竖扁像公安局门前大型的才需要。 3个工作日
285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置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审批 行政许可 1、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2、身份证;3、产权证或租赁合同;4、户外广告设置位置图5、大型户外广告申请书。 3个工作日
286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的审批[实物造型彩虹门、充气模型、空中漂浮物升空气球等 行政许可 1、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2、身份证;3、产权证或租赁合同;4、户外广告设置位置图;5、大型户外广告申请书。 3个工作日
287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建筑工地施工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文件申请;2、填写建筑工地施工临时占用审批表。 2个工作日
288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安装牌匾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文件申请;2、填写安装牌匾临时占用审批表。 2个工作日
289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立面改造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文件申请;2、填写立面临时占用审批表。 2个工作日
290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2、县规划处审批手续。 7个工作日
291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管线工程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2、县规划处审批手续3、填写城市道路挖掘审批表。 2个工作日
292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开设道口工程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2、县规划处审批手续;3、填写城市道路挖掘审批表。 2个工作日
293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展会宣传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文件申请;2、填写展会宣传临时占用审批表。 2个工作日
294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2、县规划处审批手续。 2个工作日
295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各类露天市场设置、临时占道经营、占道设置停车场 行政许可 申请单位提出文件申请 5个工作日
296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提出文件申请;2、县规划处审批手续。
5个工作日
297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项目审批 新建供热工程审批 行政许可 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发改委立项文件;3、工程规划许可、工程开发许可;4、施工企业资质。 20个工作日
298 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审批 行政许可 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发改委立项文件;3、工程规划许可、工程开发许可;4、施工企业资质。 20个工作日
299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进行外墙装修、门窗改建、封闭阳台审批  行政许可 1、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2、身份证;3、产权证或租赁合同;4、位置示意图;5、附着体物权的权利人同意书;6、安装使用安全保证书。 3个工作日
300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权限内燃气供应、经营许可审批含燃气企业停业歇业、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权限内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变更 行政许可 1、《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与《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3个工作日
301 权限内燃气经营许可审批补办 行政许可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材料;消防验收意见书;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设施设备检测文件;3、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4、经营场所证明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5、与气源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或有稳定气源供应的证明;6、 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职称证明;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技术、操作人员名单及相应的岗位技能证书、安全培训证明;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验资报告、企业预核名、企业章程、服务规范;9、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包括抢险人员名单及抢修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配置目录或委托抢险协议书;10、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3个工作日
302 权限内燃气经营许可审批新办 行政许可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材料;消防验收意见书;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设施设备检测文件;3、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4、经营场所证明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5、与气源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或有稳定气源供应的证明;6、 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职称证明;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技术、操作人员名单及相应的岗位技能证书、安全培训证明;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验资报告、企业预核名、企业章程、服务规范;9、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包括抢险人员名单及抢修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配置目录或委托抢险协议书;10、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15个工作日
303 权限内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延续 行政许可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材料;消防验收意见书;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设施设备检测文件;3、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4、经营场所证明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5、与气源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或有稳定气源供应的证明;6、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职称证明;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技术、操作人员名单及相应的岗位技能证书、安全培训证明;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验资报告、企业预核名、企业章程、服务规范;9、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包括抢险人员名单及抢修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配置目录或委托抢险协议书;10、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7个工作日
304 权限内燃气经营许可审批注销 行政许可 应当在20日内向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5个工作日
305 改动燃气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1、有改动燃气设施的申请报告;2、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3、明确安全施工要求;4、有安全防护措施;5、有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7个工作日
306 燃气企业停业歇业审批 行政许可 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歇业的,应当在停业、歇业90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认定停业、歇业理由充分,并已落实保障燃气用户用气有关措施后,由原审批发证机关作出准许停业、歇业的批准决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停业、歇业。 3个工作日
307 燃气CNG、LNG、LPG及新型气体燃料等汽车充装母站、子站、标准站核准子项
行政许可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材料;消防验收意见书;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设施设备检测文件;3、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4、经营场所证明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5、与气源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或有稳定气源供应的证明;6、 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职称证明;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技术、操作人员名单及相应的岗位技能证书、安全培训证明;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验资报告、企业预核名、企业章程、服务规范;9、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包括抢险人员名单及抢修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配置目录或委托抢险协议书;10、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10个工作日
308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1个工作日
309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瓶装燃气分销站点备案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个工作日
310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的审批 行政许可  1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需原件;2 规划处审批手续;3 填写城市道路挖掘审批表。  2个工作日
311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处理服务运输审批 行政许可 《饶河县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申请表》附电子文档原件2份;
附件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企业基本情况原件1份;复印件2份;2、企业经营、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原件1份;复印件2份;3、企业关键和需持证上岗人员上岗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4、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5、清扫总面积及机械清扫车数量材料;服务人员名单,收集容器相关资料;运输全密闭车辆情况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行,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所必须配备的设备、机械的购置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6、清扫保洁地段分布图原件1份;复印件2份;7、固定收集转运地点的有关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8、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9、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及行驶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个工作日
312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城市绿化工作、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奖励 行政许可 1、推荐表;2、先进事迹材料;3、先进个人需提供工作照。 20个工作日
313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建系统12319热线服务;供热、天燃气、燃气用户服务热线电话 办理燃气用户更名手续 公共服务 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1个工作日   
314 签订供用燃气合同 公共服务 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1个工作日 
315 燃气管线改装、表具维护与更换 公共服务 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3个工作日 
316 燃气用户报修及抢修 公共服务 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1个工作日
317 5办设立缴费网点办理居民用户交纳
燃气费或办理退费手续
公共服务 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1个工作日
318 受理解决用户反映的相关供燃气问题 公共服务 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1个工作日
319 受理解决用户反映的相关供热问题 公共服务 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2个工作日
320 居民用户申请测温服务 公共服务 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1个工作日
321 用热居民用户办理更名手续 公共服务 1、身份证;2、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1个工作日
322 设立缴费网点办理居民用户交纳
供热费或办理退费
公共服务 1、身份证;2、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1个工作日
323 受理居民用户供热不达标投诉 公共服务 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1个工作日
324 居民用户供热报修服务 公共服务 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1个工作日
325 为居民用户办理停止供热或恢复供热手续 公共服务 申请人在每年8月份到供热收费大厅签署报停协议 1个工作日
326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 公共服务 1、身份证、户口本;2、收入证明;3、有大病的提交病例诊断。
7个工作日
327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准出 公共服务 1、个人申请书;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3、审批。 7个工作日
328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既有物业服务中标备案 公共服务 1、物业公司提出申请;2、中标书原件。 1个工作日
329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评定物业企业信用等级,定期向社会公布 公共服务 1、物业公司提交企业资质;2、物业公司建立个小区信用档案。 2个工作日
330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廉租住房准入 公共服务 1、身份证、户口本;2、低保证。 7个工作日
331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廉租住房准出 公共服务 1、个人申请书;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7个工作日
332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给付 公共服务 1、个人申请书;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7个工作日
333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中标备案 公共服务 1、物业公司提出申请;2、招标文件一份复印件拟留。 1个工作日
334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前期物业招标备案 公共服务 1、物业公司提出申请;2、物业公司资质。 1个工作日
335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业主委员会备案  公共服务 1、小区业主提出申请;2、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 1个工作日
336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 其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1个工作日 
337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其他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6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审查内容变更后原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书,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验收人员分别签署意见的单位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原件一式5份;3、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确认书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1个工作日  
338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检修报告的备案 其他 1、规划建设许可证;2、水质检测报告;3、相应的污水处理和水质、水量的检测设施平面图。 3个工作日
339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未明确或者有争议的清扫冰雪责任区域的确认 其他 现场照片或区域权属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1个工作日  
340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备案 其他 1、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备案表附表3原件4份;2、《招标文件》原件4份;3、招标文件的发放、澄清、修改、答疑资料原件4份;4、澄清、修改、答疑资料投标人签收记录原件4份;5、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申请招标文件备案网页打印原件4份;6、上述备案材料的电子存档材料光盘 。        1个工作日
341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其他 1、《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一式三份1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情况报告备案表;附表4;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3、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网上招标公告打印页;4、投标人情况所有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及名单或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后审的;5、投标文件送达签收表;6、投标人开标签到表;7、评标委员会组成名单评标专家抽取记录情况;8、评委签到表;9、开标情况开标过程记录;10、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有标底的附标底;11、投标文件废标情况说明;12、评委评分记录表;13、评委评分汇总表;14、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经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15、中标结果;16、未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原因及说明;17、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或盖章的评标报告;18、中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及包含全部投标信息的电子光盘;1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20、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申请招投标情况备案网页打印;2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材料;22、中标通知书;23、《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24、招投标过程中其他应存档的资料。上述一、二、三、四所列备案资料的电子存档资料光盘。    1个工作日  
342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6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审查内容变更后原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书,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验收人员分别签署意见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原件一式5份;3、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确认书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6、住宅工程需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 1个工作日
343 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6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审查内容变更后原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书,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验收人员分别签署意见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原件一式5份;3、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确认书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1个工作日
344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其他 1、立项批准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资金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5、土地使用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1个工作日
345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其他 1、《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登记表》;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3、已备案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4、竣工结算书以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5、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6、发包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审核竣工结算的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个工作日  
346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监理合同备案 其他 1、招投标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一份;2、监理合同原件;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加盖公章。      1个工作日  
347 专业分包合同备案 其他 1、专业分包方的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2、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3、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4、专业分包合同原件。 1个工作日
348 施工合同备案 其他 1、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原件一份;2、不招标的工程 ,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包方的证件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原件一份;4、工程质量保修书一份;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  1个工作日 
349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其他 1、专业分包方的资质证书 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2、营业执照 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4、专业分包合同 原件一份。     1个工作日 
350 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其他 1、营业资质;2、资质证书;3、勘察设计合同。    1个工作日   
351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 其他 1、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计价条款 复印件1份;2、工程量清单原件1份;3、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原件1份。   3个工作日 
352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房屋建筑工程 其他 1、《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原件1份;3、已备案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原件1份;4、竣工结算书以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原件1份;5、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原件1份;6、发包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审核竣工结算的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个工作日
353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其他 1、《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原件1份;3、已备案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原件1份;4、竣工结算书以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原件1份;5、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原件1份;6、发包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审核竣工结算的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个工作日 
354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其他 1、施工、监理合同原件一份;2、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原件加盖公章一份;4、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1个工作日
355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其他 1、施工、监理合同原件一份;2、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原件加盖公章一份;4、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一份;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1个工作日  
356 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其他 1、工程概况原件加盖公章1份;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和执业资质证书原件一览表原件一份;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原件一份;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原件一份;5、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原件一份;6、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个工作日
357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其他 1、工程概况原件加盖公章1份;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和执业资质证书原件一览表原件一份;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原件一份;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原件一份;5、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原件一份;6、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个工作日
358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 其他 1、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2、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原件一份;5、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原件一份;6、安装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原件一份加盖公章;7、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1个工作日
359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其他 1、《黑龙江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2、《黑龙江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 原件一份加盖公章;3、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5、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一份加盖公章;6、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份加盖公章;7、租赁的起重机械还应提供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1个工作日 
360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注销 其他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一份加盖公章;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不合格的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4、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 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1个工作日   
361 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登记 其他 1、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产品合格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5个工作日 
362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现售许可证核发  其他 1、竣工验收备案证;2、已回迁安置及小区基础配套情况证明。 5个工作日  
363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其他 1、商品房预售许可;2、商品房预售合同。 即时
364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其他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材料。 5个工作日 
365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其他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报单位自行提供,报告上应有建设、设计、施工土建及消防、监理单位主要技术人员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单位签署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指在工程竣工报告上签名的建设、设计、施工土建及消防、监理单位主要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各单位公章,施工土建及消防、监理单位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各单位公章;5、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6、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7、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是指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检测单位由申报单位自行联系,检测结果为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消防设施是指: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消防分隔设施、消防电梯等;8、竣工图纸图纸上每页加盖竣工章及光盘电子版。
10个工作日
366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其他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及公告网页打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是否抽中、抽中检查是否合格的公告网址备查;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单位签署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施工、监理单位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5、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6、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7、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8、竣工图纸。 10个工作日 
367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其他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消防设计文件;3、属于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专家评审的相关材料。
10个工作日 
368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装修/改建工程消防验收 其他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装修、改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书;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5、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6、竣工图纸;7、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申报材料。
10个工作日
369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适宜备案 其他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原件 1个工作日 
370 饶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权限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权限内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它身份证明文件;7、由举办单位出具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证明;8、住所证明。 5个工作日 
371 权限内事业单位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2、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自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见式样;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5个工作日 
372 权限内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①需在申请书的封面页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第二页中间处盖公章,第三页右下角联系人处盖公章;②申请书封面的单位名称是变更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本人手写;③要注意查看申请人变更名称后举办单位是否也跟着变更了,如果变更需要在申请表上体现;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正副本原件;3、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下列相应材料:变更事项应当提交的文件名称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宗旨和业务范围 变更的依据文件和相关证明。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住所: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2、租赁房屋的,提交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该房屋产权证明;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及该房屋产权证明;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5、国家划拨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法定代表人:1、《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2、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3、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4、拟任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开办资金 由事业单位出具的确认证明及变更登记申请日之前90日内的资产负债表,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举办单位因政府机构改革或其他机构调整造成举办单位名称变化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化的,提交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行政审批变更举办单位的,提交相关行政审批文件。
5个工作日 
373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行政许可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修改说明;5、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10个工作日
374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修改说明;5、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10个工作日
375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1、黑龙江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表2份;2、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4、申请人村医疗机构拟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5、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2份;6、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原件6个月内1份;7、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份。 7个工作日
376 乡村医生执业变更注册 1、黑龙江省乡村医生执业变更人员申请表2份;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申请人村医疗机构拟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4、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2份;5、申请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个工作日
377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1、黑龙江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人员申请表2份;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份;3、申请人村医疗机构拟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4、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2份;5、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原件6个月内1份;6、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份;7、申请人原乡村医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8、申请人定期考核合格证明2份。 7个工作日
378 乡村医生执业注销注册 1、黑龙江省乡村医生执业注销人员申请表2份;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申请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2份。 7个工作日
379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1、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申请表纸质原件2份;2、符合教委托幼机构设置规划,同意筹建的批件纸质原件纸质复印件2份;3、托幼机构园区平面布局简图纸质原件,纸质复印件2份;4、保健医员的资格证书纸质原件,纸质复印件2份;5、托幼机构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纸质原件,纸质复印件2份;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书纸质原件,纸质复印件2份;7、保健室基本设备、医疗用品、常用药品一览表纸质原件,纸质复印件2份;8、卫生消毒制度纸质原件,纸质复印件2份;9、从业人员一览表纸质原件,纸质复印件2份。   10个工作日
380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权限内医师执业注册 权限内医师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合同需注明聘期;4、申请人身份证;5、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发的《医师执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获得医师资格证两年内未注册者;终止医师执业活动两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需提供;6、重新办理执业注册申请。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执业证书;7、人员名单和申报材料集体。 5个工作日
381 权限内医师注册注销 行政许可 1、医师注销注册申请文书;2、注销相应佐证材;3、医师执业证书。 5个工作日
382 权限内医师变更执业地点 行政许可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2、执业证书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4、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合同等;5、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发的《医师执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获得医师资格证两年内未注册者;终止医师执业活动两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需提供,没有就不需要。 5个工作日
383 权限内医师多机构备案 行政许可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2、执业证书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4、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合同等。 5个工作日
384 权限内医师变更执业范围 行政许可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2、执业证书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4、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发的《医师执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按照《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相关培训工作的通知》黑卫医函〔2016〕151号要求或者相关专业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一级学历证明。 5个工作日
385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权限内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 行政许可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门市房出租合同;3、房产证复印件;4、管理制度复印件;5、执业医师名录;6、平面图复印件;7、执业医师毕业证书复印件;8、医师执业证复印件;9、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注:录入系统时如要上传其他材料可上传说明:“不需此项材料”。 1个工作日     
386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权限内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变更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 行政许可 1、申请变更的正式文件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2、《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4、变更名称的提交批准文件;5、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医疗机构法定代理人任职证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任免职文件;6、变更注册资金的,营利性的提交资产变更证明或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非营利性的提交变更后的资信证明或资产变更证明;7、增设诊疗科目的,提交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请表,新增诊疗科目的诊疗用房建筑平面图、设备清单、医护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管理制度、开展业务情况;
申请所需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原件;2、门市房出租合同;原件复印件都可;3、执业医师名录;4、房产证;原件复印件都可;5、管理制度;6、用房建筑平面图;7、执业医师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都可;8、增设放射诊疗科目,须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9、增设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诊疗科目的,须提供《母婴保健技术许可证》;10、变更床位数的,应提交当地医疗机构设置区域规划,上级主管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提供人员、房屋、设施、设备情况;11、变更地址的,应按照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材料上报。
3个工作日 
387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权限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1权限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结扎手术申请 行政许可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原件、复印件2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2份;3、从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份;4、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原件、复印件2份;5、业务用房平面图原件、复印件2份;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换证的提交需原件原件、复印件2份;7、卫生行政部门所需与审批相关的其他材料复印件2份。 12个工作日。
388 2权限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终止妊娠手术申请 行政许可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原件、复印件2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2份;3、从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份;4、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原件、复印件2份;5、业务用房平面图原件、复印件2份;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换证的提交需原件原件、复印件2份;7、卫生行政部门所需与审批相关的其他材料复印件2份。 12个工作日
389 3权限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助产技术申请 行政许可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原件、复印件2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2份;3、从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份;4、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原件、复印件2份;5、业务用房平面图原件、复印件2份;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换证的提交需原件原件、复印件2份;7、卫生行政部门所需与审批相关的其他材料复印件2份。 12个工作日
390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申请 行政许可 1、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1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1份复印件;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1份;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消毒制度、卫生制度1份;5、评分等级表1份填写承诺书2份,只需前四项材料即可(鹏程印务);5、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1份;6、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管理办法》适用场所提供1份;7、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1份。 10个工作日   
391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行政许可 1、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申请表1份;2、卫生许可证原件;1份;3、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4、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变更情况说明;5、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1份。 6个工作日
392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行政许可 1、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申请表1份;2、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1份;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两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1份;4、卫生许可证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从业人员的名单和健康合格证明; 1份;6、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1份。 10个工作日  
393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补发 行政许可 1、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补发申请表1份;2、工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3、损坏了的卫生许可证或复印件1份;4、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1份。 6个工作日
394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 行政许可 1、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申请表;2、卫生许可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6个工作日
395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行政许可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1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1份;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1份。 7个工作日
396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 1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申请与发放申请、生产场所地址变更 行政许可 1、黑龙江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证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4、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5、生产工艺流程图;6、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7、生产用水检测报告使用市政集中式供水除外;8、清洗消毒设备符合要求并能够保证餐具、饮具消毒效果的证明材料。 10个工作日
397 2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所在地路名路牌发生改变 行政许可 1、黑龙江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证变更/补发申请表;2、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证原件。 5个工作日
398 3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变更生产工艺流程或生产车间布局改变 行政许可 1、黑龙江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证变更/补发申请表;2、原核准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车间布局;3、新生产工艺流程图和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10个工作日
399 4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补发 行政许可 1、黑龙江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证变更、补发申请表1份;2、工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3、损坏了的许可证或复印件1份。 5个工作日
400 5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注销 行政许可 1、黑龙江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证注销申请表;2、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个工作日
401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病残儿医学鉴定 行政许可 1、身份证、户口簿 纸质原件、纸质复印件1份;2、有关病史资料 纸质复印件 1份 。 3个工作日
402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权限内引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1、卫生许可申请书;2、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3、与饮用水接触的水管、板材、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等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证批文资格证书;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制水工艺流程图;6、水质检验合格报告;7、 化验室:浑浊度、色度、肉眼可见物、化学耗氧量、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余氯可自检上述9项;8、集中式供水单位周围30米内无污染源。 11个工作日    
403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技术考核合格的确认 行政确认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纸质原件2份;2、 免冠照片按当地要求提供纸质原件2份;3、资格证明纸质原件,纸质复印件2份;4、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及考核合格证书2份. 9个工作日
404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行政确认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3、医疗机构校验期内各年度工作报告含校验期内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情况,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等;4、校验期内变动的重点诊疗科室流程图及平面图;5、卫生技术人员按科室分类名单及相关证书。 5个工作日
405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医院等级评审确认 行政确认 1、医院评审申请书;2、医院自评报告;3、评审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4、评审周期内各年度出院患者病案首页信息及其他反映医疗质量安全、医院效率及诊疗水平等的数据信息;5、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20个工作日
406 饶河县卫生健康局 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外省毕业证书者,需提交派遣证及教育厅的学历认证;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7、备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8、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5个工作日
407 护士延续注册 行政许可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5、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个工作日
408 护士变更注册 行政许可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4、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5、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个工作日
409 护士注销注册 行政许可 1、死亡:已注销户口的户口本复印件; 2、被宣告失踪的:宣告失踪的法院公告复印件;3、受刑事处罚的:法院判决书复印件;4、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5、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相关医疗诊断文书复印件;6、授权委托书非本人办理。 2个工作日
410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权限内不动产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3个工作日
411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集体土地所有权坐落、界址、面积发生变化的证明材料。 3个工作日
412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除应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农民集体互换土地的,提交互换土地的协议、集体土地调整的,提交土地调整文件、依法需要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个工作日
413 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提交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集体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 1个工作日
41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3个工作日
41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①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补充合同;②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3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6、共有人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合同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夫妻共有财产共有性质变更的,还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7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3个工作日
41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条的规定提交材料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5、申请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3个工作日
41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1个工作日
41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3个工作日
41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需提交: ① 属部分土地收回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人民政府收回决定书;② 改建、扩建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规划验收文件和房屋竣工验收文件;③ 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房屋灭失的,提交部分房屋灭失的材料;④ 其他面积、界址变更情形的,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价款缴纳凭证;(3)用途发生变化的,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6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7个工作日
42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条的规定提交材料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5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有权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5、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6、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7、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7个工作日
42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决定书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3个工作日
422 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3个工作日
423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3个工作日
42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3个工作日
42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依法继承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条的规定提交材料;(2)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3个工作日
426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宅基地、房屋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做出的生效决定书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1个工作日
427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3个工作日
428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6、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3个工作日
429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土地或建筑物、构筑物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3)土地或建筑物、构筑物用途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建筑物、构筑物的,提交有批准权限部门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者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3个工作日
430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2)因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的材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权属转移材料、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5、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缴纳凭证;6、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3个工作日
43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土地或建筑物、构筑物灭失的,提交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被查封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1个工作日
432 地役权首次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4、地役权合同;5、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材料。 3个工作日
433 地役权变更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登记证明;4、地役权变更的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面积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宗地界址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3)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4地役权内容发生变化的,提交地役权内容变更的协议。 3个工作日
434 地役权转移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登记证明;4、地役权转移合同。  3个工作日
435 地役权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登记证明;4、地役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提交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材料;(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材料;(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提交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材料;(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5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提交当事人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协议。 1个工作日
436 抵押权首次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6、下列情形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个工作日
437 抵押权变更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包括:(1)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5、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3个工作日
438 抵押权转移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4、抵押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申请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2)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3)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3个工作日
439 抵押权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登记证明;4、地役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提交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材料;(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材料;(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提交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材料;(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5)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提交当事人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协议。 1个工作日
440 预告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作为登记的申请材料;(2)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3)不动产转移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转让合同;(4)不动产抵押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5)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中包括预告登记的约定或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约定,可以不单独提交相应材料。  3个工作日
441 预告登记变更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预告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材料。
3个工作日
442 预告登记转移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按照不同情形,提交下列材料:(1)继承、受遗赠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条的规定提交材料;(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3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3个工作日
443 预告登记注销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登记证明;4、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 1个工作日
444 依申请更正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4、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3个工作日
445 依职权更正登记  行政确认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3个工作日
446 异议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4、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 1个工作日
447 注销异议登记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予以驳回诉讼请求的材料。 1个工作日
448 查封登记  行政确认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2、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公安等国家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的有关文件。  1个工作日
449 注销查封登记  行政确认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提交委托送达函;2、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或解除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安机关等人民政府有权机关解除查封的,提交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函。 1个工作日
450 登记资料查询  行政确认 1、查询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查询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经公证或者认证;3、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5、其他情形,除身份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1)继承人、受遗赠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还应当提交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死亡证明、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等可以证明继承或者遗赠行为发生的材料;(2)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不动产权利的主体,还应当提交依法有权处分该不动产的证明材料3律师受当事人委托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还应当提交律师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律师持人民法院的调查令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还应当提交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人民法院的调查令。 即时,不能当场提供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供查询结果
451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补发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需在不动产门户网站上刊发满15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452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换发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1个工作日
453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行政许可 1、用地申请书;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1-4;3、有批准立项权的部门出具的立项批文或备案登记表;4、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县政府审批
454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租赁审批 行政许可 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1-4 1个工作日
455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租赁审批供地环节 行政许可 1、用地申请书;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1-4;3、有批准立项权的部门出具的立项批文或备案登记表。 4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县政府审批
456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批原划拨、租赁申请办理协议出让 行政许可 1、用地申请书;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1-4;3、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及相关图件;4、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5、原需缴纳年租金的需提供年租金缴纳票据;6、如改变用途的需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4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县政府审批
457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租赁审批原划拨申请办理租赁 行政许可 1、用地申请书;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1-4;3、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及相关图件;4、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5、原需缴纳年租金的需提供年租金缴纳票据;6、如改变用途的需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2个工作日
458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审批 行政许可 1、用地申请书;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1-4;3、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及相关图件;4、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5、原需缴纳年租金的需提供年租金缴纳票据;6、如改变用途的需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4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县政府审批
459 变更建设用地用途审批 行政许可 1、用地申请书;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1-4;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改变土地建设用途或改变土地使用权条件的意见;4、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相关图件。 4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县政府审批
460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 村办企业联营联建企业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1、用地申请书;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1-4;3、有批准立项权的部门出具的立项批文或备案登记表;4、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规划许可及相关图件;5、村民代表大会记录。 4个工作日不含县政府审批
461 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1、用地申请书;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1-4;3、有批准立项权的部门出具的立项批文或备案登记表;4、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规划许可及相关图件;5、村民代表大会记录。 4个工作日不含县政府审批
462 农村宅基地审批 行政许可 1、用地申请书;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1-4;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规划许可及相关图件;4、村民代表大会记录。 6个工作日
463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权限内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行政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20个工作日
464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许可 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权注销 行政许可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3个工作日
465 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权新立 行政许可 《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3个工作日
466 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权延续 行政许可 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2、采矿许可证3、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4、采矿权延续登记实地核查表 5个工作日
467 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权变更 行政许可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申请书中须填写的变更内容及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另附报告详细说明PDF格式;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PDF格式;3、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PDF格式;4、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查意见PDF格式;5、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及登记书PDF格式;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PDF格式;7、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PDF格式;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审查意见及公告结果 PDF格式;9、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附三叠图及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10、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查意见PDF格式。 3个工作日 
468 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 行政许可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2、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及登记书;4、地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查意见;5、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6、三叠图。  3个工作日
469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权限内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其他 1、登记书;2、文件。  3个工作日
470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按土地复垦方案对土地复垦任务验收 行政确认 1、土地复垦义务人书面验收申请;2、验收调查报告;3、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执行报告;4、质量评估报告;5、土壤质量检测或环境污染评估报告;6、标注项目用地位置的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7、复垦前后地类、面积、质量等级变化对照表;8、财务决算报告;9、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实施报告。 3个工作日
471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确认 行政确认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2个工作日
472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行政许可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文件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标注项目占地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或坐标;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等;3、涉及下列情形的,需提供:⑴涉及实地踏查论证的,需提供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专项报告;⑵涉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需提供划定矿区范围批复;⑶涉及节地评价的,需提供节地评价报告、节地评价专家评审意见。
2个工作日
473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临时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1、用地申请书;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3、临时用地合同;4、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5、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或立项批文或备案登记表;6、 土地勘测定界图、勘测面积统计表、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7、 政府会议纪要、权属证明、黒蜂、湿地、环评涉及保护区意见;8、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论证意见;9、土地复垦方案、复垦保证金及三方监管协议;10、耕地占用税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
4个工作日
474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土地的审批 行政许可 1、 用地申请书;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3、单选项目提供有批准立项权的部门出具的立项批文或备案登记表。 4个工作日
475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权限内土地开发审批 行政许可 1、用地申请书;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3、临时用地合同;4、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5、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或立项批文或备案登记表;6、 土地勘测定界图、勘测面积统计表、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7、 政府会议纪要、权属证明、黒蜂、湿地、环评涉及保护区意见;8、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论证意见;9、土地复垦方案、复垦保证金及三方监管协议;10、耕地占用税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
5个工作日
476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2、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3、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4、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5、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6、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7、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8、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领取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自有科研育种基地证明或租用科研育种基地的合同复印件;自有科研育种基地证明或租用科研育种基地的合同复印件。
10个工作日
477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网络版核发 行政许可 1、产地检疫合格证;2、货运单;3、法人证书或身份证。 10个工作日
479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从事规模化户用沼气池、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集约化养殖场沼气 行政许可 1、设计方案初审申请表;2、可行性研究报告;3、工程初步设计与投资概算。 7个工作日
480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备案 行政许可 1、设计方案初审申请表;2、可行性研究报告;3、工程初步设计与投资概算。 7个工作日
481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申请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四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申请表要要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应写上与原件相符并有申请人签字、按手印、盖公章;4、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是一个56学时的结业证书;5、营业场地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图片;6、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要有大褂、防毒面具挂在墙上的照片,灭火器在店里的照片,要有扫码器和计算机的照片拍在一起就行,还要有门面,店面和仓库的照片、全部A4纸打印出来;7、房产证或租赁证明合同中应体现经营场所面积大于30平米,仓储面积大于50平米;8、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8项制度的文本,制度每页盖章;9、农药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10个工作日
482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检疫 行政许可 1、产地检疫合格证;2、货运单;3、法人证书或身份证。
10个工作日
483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以外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1、申请表;2、专业技术人员及社保证明复印件;3、产权证明材料;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4、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5、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6、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6个工作日
484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种子分支机构备案 其他 1、备案表单位未提供;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个工作日
485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1、河道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单原件1份;2、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3、有关活动项目立项依据文件原件1份;4、有关活动技术报告书含图纸原件1份;5、设计报告含图纸原件1份;6、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相关的协议和说明 原件1份。 3个工作日
486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行政许可 1、河道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单原件1份;2、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3、有关活动项目立项依据文件原件1份;4、有关活动技术报告书含图纸原件1份;5、设计报告含图纸原件1份;6、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相关的协议和说明原件1份。 3个工作日
487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 1、取水许可申请书 原件1份;2、与第三方厉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原件1份;3、国务院水行政部门的其它材料原件1份;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原件1份。 3个工作日
488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权限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1、初步设计文件;2、配套工程报告、协议和文件;3、建设方案;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3个工作日
489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用水计划调整审批 行政许可 1、用水计划调整申请表;2、上年度用水总结;3、用水计划变更说明。  3个工作日
492 饶河县水产总站 对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进行渔业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申请表申请人提交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由权利人签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并附原件备核。 1个工作日
493 饶河县水产总站 国家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核发 行政许可 1、《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3份;2、省级以上含省渔政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或任务书复印件,3份,原件备查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3、《驯养繁殖证》复印件因驯养繁殖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3份;4、单位营业执照、捕捉报告及批文、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因驯养繁殖、展览、表演、医药生产需捕捉的必须附上 ,3份;5、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具的公函证明原件、复印件因国际间交流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3份。 1个工作日
494 饶河县水产总站 水产苗种生产的产地检疫 行政许可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请表 1个工作日
495 饶河县水产总站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1、水产苗种生产表;2、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3、用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4、有与水产苗种生产和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工作日
496 饶河县水产总站 水产养殖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依法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权属证明;4、水域滩涂界至图。 3个工作日
497 饶河县水产总站 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1、《水产苗种生产申请表》;2、《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渔业水质检测报告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个工作日
498 饶河县水产总站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的核发 行政许可 1、经批准收购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复印《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和出售单位出具的物种种类及数量证明;2、经批准开办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的,复印《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3、运输工具资料等有关证明材料。4、业主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1个工作日
499 饶河县水产总站 渔业捕捞许可 行政许可 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个工作日
500 饶河县水产总站 渔业船舶船名登记 行政许可 1、船主身份证明;2、渔业船舶相关证明材料。 1个工作日
501 饶河县水产总站 渔业船舶船员职务证核发 行政许可 1、身份证复印件;2、指定医院体格检查证明;3、二寸照片2张;4、填写《渔业船员证书申请表》。 1个工作日
503 饶河县水产总站 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审批和渔船建造、改造前检验 行政许可 内陆渔业船舶检验申请报告书
504 饶河县水产总站 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的征收
505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图纸原件、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2、人防工程设计图1份;3、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4、法人身份证及单位信用代码证1份。 1个工作日
506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施工作业审批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    1个工作日
507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配建防空地下室项目 行政许可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图纸原件;证书原件、复印件;2、防空地下室设计图;3、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4、法人身份证及单位信用代码证1份。 1个工作日
508 易地建设缴费项目 行政许可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图纸原件;证书原件、复印件;2、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据。  1个工作日
509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行政征收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联系单;2、单位或个人开户行名称和账号。 1个工作日
510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 1、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1份;2、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1份;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1份;4、建设单位申请1份;5、消防专业验收合格证明1份;6、人防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1份;7、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1份;8、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检测验报告1份。 3个工作日
511 饶河县林业局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行政许可 1、申请表;原件一份;2、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证明其采集目的的有效文件和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实施采集的工作方案及采集作业办法;原件一份;5、用于人工培育的,提交培育基地场项目立项文件或材料、培植基地场规模、技术力量、市场预测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背景材料;原件一份;6、用于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等其他用途的,提交科研或交流项目立项文件或材料、科研合作协议及相关背景资料,原件一份。       7个工作日
512 饶河县林业局 猎捕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审批 行政许可 1、用于驯养繁殖的:(1)提供饲养场的基本情况;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2)现有驯养的动物种类及种兽鸟数量;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申请猎捕的种类和数量;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驯养繁殖许可证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2、用于科学研究的:(1)提供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林业、科研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科研或调查计划和经费;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2)申请猎捕的动物种类、数量、用途及保存单位。 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用于野生动物或其标本展览:(1)提供该种动物或标本现有数量及饲养或陈列条件;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2)申请猎捕的种类、数量,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10个工作日 
513 饶河县林业局 林木采伐许可 行政许可 1、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2、采伐设计原件1份。  9个工作日
514 饶河县林业局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2、生产用地合法使用证明,采种林分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5、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6、从事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林木良种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7、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应当提供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以及自主研发林木品种等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8、生产经营引进外来林木品种种子的,应当提交引种成功的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9、从事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应当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种子进出口许可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10、从事转基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2个工作日
515 饶河县林业局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行政许可 1、征占用林地申请原件1份;2、立项批复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可研报告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5、机构代码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6、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7、项目区图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8、林权证复印件1份。 1个工作日
516 饶河县林业局 木材运输审批 行政许可 1、申请人身份证上传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2、检疫证明上传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3、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进材发票、进口木材凭海关报关单上传原件,留存复印件;4、填写相关人员信息表. 1个工作日
517 饶河县林业局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 行政许可 野外用火审批表原件4份 7个工作日
518 饶河县林业局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审批 行政许可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审批表原件4份 7个工作日
519 饶河县林业局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 行政许可 1、占地征地方提交申请原件一份;2、发改委立项批复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3个工作日
520 饶河县林业局 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审批 行政许可 1、检疫申请原件一份。2、产地森林病虫害发生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2个工作日
521 饶河县林业局 森林植物及产品调运检疫审批 行政许可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都可;2、调运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都可;3、拟调运的时间和地点;4、林木采伐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都可;5、调运检疫申请表。 1个工作日
522 饶河县林业局 省内林木种子运输审批 行政许可 1、种子质检合格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2、种子检疫合格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产地证明、产地标签;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承包合同和购买发票;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5、种子经营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1个工作日 
523 饶河县林业局 森林火灾的调查和评估的确认 行政许可 1、森林火灾调查评估机构提交的特大森林火灾的调查和评估报告原件1份;2、组织相关专家对特大森林火灾的调查和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和情况核实;3、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确认特大森林火灾的调查和评估报告,制作确认文书;4、向森林火灾调查评估机构提供确认报告;5、在森林防火网站公开确认报告。       20个工作日 
524 饶河县林业局 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个人
525 饶河县林业局 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奖励
526 饶河县林业局 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和宣传教育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527 饶河县财政局 会计代理记账资格审批 行政许可 1、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和电子版文件;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原件和电子版文件;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纸质版原件和电子版文件;4、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纸质版原件和电子版文件;5、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纸质版原件;6、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3个工作日
528 饶河县社会保险局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 公共服务 1、二代居民身份证;2、修改信息项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1个工作日
529 饶河县社会保险局 个体劳动者参保 公共服务 1、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工行卡复印件一张;2、农村户籍个体参保人员需提供进城务工证明一张。 1个工作日
530 饶河县社会保险局 养老离退休在职清账 公共服务 离退休死亡:1、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或殡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2、死亡人和领取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3、离退休死亡人员需提供发放养老金的存折卡复印件一张。
在职个体人员死亡:1、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或殡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2、死亡人和领取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3、在职死亡人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4、在职死亡人员需提供死亡人员或领取人信用社存折卡复印件一张;5、在职个体死亡人员需提供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1个工作日 22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账
531 饶河县社会保险局 养老在职、个体省内转入 公共服务 1、二代居民身份证;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1个工作日
532 饶河县社会保险局 养老在职、个体省内转出 公共服务 1、二代居民身份证;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1个工作日
533 饶河县社会保险局 养老在职、个体省外转入 公共服务 1、二代居民身份证;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15个工作日
534 饶河县社会保险局 养老在职、个体省外、转出 公共服务 1、二代居民身份证;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15个工作日
535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保人员离退休处理 行政确认 1、身份证复印件;2、退休工资明细复印件 1个工作日 
536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存档人员退休申报 行政确认 身份证原件 即时
537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行政确认 1、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2、工伤保险费率个定标原件;3、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原件;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复印件;5、参保职工工资证明原件 即时
538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家庭认定 行政确认 、身份证、户口、《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 即时
539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就业援助 行政权力 1、身份证、户口、《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 5个工作日 
540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 行政确认 1、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解除关系证明原件 3、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 4、照片1寸照片蓝底 5、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6、劳动合同原件 7、工商银行本人卡号 30个工作日   
541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 行政确认 1、身份证复印件2、工伤缴费明细复印件 15个工作日
542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行政确认 1、身份证复印件2、工伤缴费明细复印件 3个工作日
543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费征收 行政征收 1、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2、工伤保险费率个定标原件 即时
544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2、劳动合同等文本  20个工作日
545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15个工作日
546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终止 1、董事会或举办者提出终止申请报告;2、财务清算报告;3、办学许可证正、副本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20个工作日
547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许可 1、民办培训学校变更许可事项申请;2、董事会或理事会的有关决议;3、修改后的章程;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20个工作日
548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行政许可 1、申办报告;2、书面申请内容含岗位说明书。 10个工作日  
549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就业创业证》 公共服务 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3、一寸照片。 即时
550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公共服务 1、身份证;2、死亡证明;3、继承人身份证;4、继承人农行卡原件、复印件;5、参保人身份证和农行卡原件、复印件;6、户口本复印件。 即时
551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信用社银行卡或折复印件。 即时
552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公共服务 1、继承人信用社银行卡或折复印件;2、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死亡火化单。 即时
553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档人员养老待遇核改申请 公共服务 身份证明原件 即时
554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公共服务 1个工作日
555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公共服务 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申请书;3、相关证据。 即时
556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 公共服务 1、“4555”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册原件;2、“4555”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批表原件。
即时
557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服务 公共服务 档案原件 即时
558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卡挂失解挂 公共服务 填写社会保障卡注销挂失信息表 即时
559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 公共服务 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非必要件 即时
560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1、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即时
561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公共服务 1、施工许可证申报表原件一份;2、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4、现场“三通一平”的情况说明原件一份;5、中标通知书原件一份;6、施工合同原件一份;7、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8、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保证施工质量措施原件一份;9、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
即时
562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下岗职工、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1、户口、二代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2、城镇个体劳动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3、灵活就业协议原件1份原件;4、流动人员参保应提供参保地居住证或在城镇灵活就业的相关证明;5、二寸免冠照片2张。 即时
563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养老保险账户转移 公共服务 身份证复印件 即时
564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介绍 公共服务 1、身份证复印件;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原件。 即时
565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业务办理 公共服务 1、建筑工地施工合同;2、营业执照;3、工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个工作日
566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体合同审查 公共服务 1、劳动合同;2、身份证复印件。 即时
567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公共服务 1、药费收据;2、药品明细;3、病例;4、工伤认定书;5、参保名单;6、诊断书。 3个工作日
568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培训及创业培训补贴审核、拨付 公共服务 1、创业培训开班申请表;2、学员培训台账;3、教学大纲、教学计划;4、创业培训证;5、身份证、失业证、户口簿复印件;6培训资金申请表。 10个工作日  
569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补贴审核及拨付 公共服务 1、职业培训开班申请表;2、学员培训台账;3、教学大纲、教学计划;4、创业培训证;5、身份证、失业证、户口簿复印件;6培训资金申请表。 7个工作日
570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级统筹区域内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待遇的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 1、工伤职工身份证;2、本人银行卡。 3个工作日
571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确认 行政确认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申请退休审核表 1个工作日
572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1、身份证;2、投诉举报材料;3、工作证明材料。 180个工作日
573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招聘登记 公共服务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行政许可证复印件。 1个工作日
574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求职登记 公共服务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个工作日
575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 公共服务 1、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身份证复印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合同;5、照片一张;6、社保卡复印件。 30个工作日   
576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补贴 公共服务 1、学员培训登记表;2、培训资金审批表。 30个工作日   
577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公共服务 1、身份证;2、失业证;3、户口簿。 1个工作日
578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援助 公共服务 1、身份证;2、创业项目;3、营业执照。 1个工作日
579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职工工伤保险信息查询 公共服务 即时
580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创业者提供人事代理 公共服务 委托申请 1个工作日
581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创业者提供法务咨询 公共服务 1、创业项目;2、营业执照。 1个工作日
582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创业者提供档案保管 公共服务 1、培训申请表;2、照片;3、身份证;4、失业证;5、户口簿。  3个工作日
583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基金征缴 公共服务 即时
584 饶河县民政局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1、审批表;2、申请书;3、诚信承诺书;4、授权书;5、核对报告由省核对中心出具;6、诊断;7、病历原件或医保盖章的复印件;8、离婚证离婚者提供附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9、残疾证残疾者提供;10、民主评议;11、公示照片;12、户口本户主页;13、户口本本人页;14、户口本家庭成员页或户籍证明;15、身份证按户口本顺序排列;16、户主名饶河县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20个工作日
585 饶河县民政局 临时救助金给付 行政给付 1、户主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含首页、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2、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优抚证件复印件各一份;3、乡镇民政办或社区出具的特困证明提供家庭致贫原因、提供家庭实际收入和支出状况证明,以申请临时救助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和支出情况计算;4、保险、理赔、受救助情况等证明材料;5、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真实准确、且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6、需提供家庭支出的医药费用证明;7、需家庭支出的学生上学的学费证明,以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发票为准或录取通知书;8、困难家庭在申请临时救助前十二个月中得到的社会救助资金,计入家庭收入。 30个工作日
586 饶河县民政局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1、申请书;2、儿童信息登记审核表;3、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失踪的证明;4、孤儿户口本复印件原件;5、孤儿身份证复印件原件;6、孤儿本人近照3张证件照;7、在校就读证明;8、孤儿监护协议书;9、开户银行及帐号信用社。 7个工作日
587 饶河县民政局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行政给付 1、承诺书;2、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证明;3、城镇房屋产权证、农村居民宅基地住房证明、农村居民农用;4、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自然状况、现有财产状况、家庭收入、申请原困、赡养、抚养、扶养情况、劳动能力等;5、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6、残疾证、学生证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书等证明。  40个工作日
588 饶河县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行政给付 1、申请;2、填写《黑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3、提供残疾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需要提供低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5、二寸照片一张;6、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10个工作日
589 饶河县民政局 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给付 行政给付 1、申请书;2、户口本的首页和本人页;3、失能人失能状态照片。 90工作日
590 饶河县民政局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 行政确认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2、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1个工作日   
591 饶河县民政局 离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有房屋的必须写明房屋地点、面积;4、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1个工作日
592 饶河县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登记 行政许可 1、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4、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5、章程草案;6、资格证书。 35个工作日
593 饶河县民政局 残疾人困难、重度发放审批 公共服务 1、申请;2、填写《黑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3、提供残疾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需要提供低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5、二寸照片一张;6、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10个工作日
594 饶河县民政局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审批 公共服务 1、申请书;2、儿童信息登记审核表;3、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失踪的证明;4、孤儿户口本复印件原件;5、孤儿身份证复印件原件;6、孤儿本人近照3张证件照;7、在校就读证明;8、孤儿监护协议书;9、开户银行及帐号信用社。 7个工作日
595 饶河县民政局 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 公共服务 1、申请书;2、户口本的首页和本人页;3、失能人失能状态照片。 90个工作日
596 饶河县民政局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 公共服务 1、审批表;2、申请书;3、诚信承诺书;4、授权书;5、核对报告由省核对中心出具;6、诊断;7、病历原件或医保盖章的复印件8、离婚证离婚者提供附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9、残疾证残疾者提供;10、民主评议;11、公示照片;12、户口本户主页;13、户口本本人页;14、户口本家庭成员页或户籍证明;15、身份证按户口本顺序排列;16、户主名饶河县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20个工作日
597 饶河县民政局 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发放 公共服务 1、申请书;2、户口本的首页和本人页;3、失能人失能状态照片。 90工作日
598 饶河县民政局 城乡临时救助审批 公共服务 1、户主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含首页、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2、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优抚证件复印件各一份;3、乡镇民政办或社区出具的特困证明提供家庭致贫原因、提供家庭实际收入和支出状况证明,以申请临时救助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和支出情况计算;4、保险、理赔、受救助情况等证明材料;5、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真实准确、且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6、需提供家庭支出的医药费用证明;7、需家庭支出的学生上学的学费证明,以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发票为准或录取通知书;8、困难家庭在申请临时救助前十二个月中得到的社会救助资金,计入家庭收入。 30个工作日
599 饶河县民政局 特困供养人员审批 公共服务 1、承诺书;2、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证明;3、城镇房屋产权证、农村居民宅基地住房证明、农村居民农用;4、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自然状况、现有财产状况、家庭收入、申请原困、赡养、抚养、扶养情况、劳动能力等;5、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6、残疾证、学生证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书等证明。  40个工作日
600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户口本原件或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即时
601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 公共服务 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即时
602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单位医保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1、参保职工明细表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即时
603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单位医疗变更登记 公共服务 营业执照复印件 即时
604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单位医保注销登记 公共服务 营业执照复印件 即时
605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离休人员异地医疗费报销 公共服务 1、医药费收据原件;2、诊断书原件;3、用药明细原件;4、病历复印件1份;5、患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6、患者银行卡复印件1份。 20个工作日
606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事项去掉 公共服务
1、身份证2、《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1个工作日 
607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门诊慢性病办理 公共服务 1、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2、身份证复印件;3、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60个工作日
608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生育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1、参保职工明细表原件;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即时
609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医保个人账户退付 公共服务 1、死亡证明或工作关系调转手续、解聘合同;2、身份证复印件;3、银行卡复印件。 30个工作日
610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医保转移接续转入 公共服务 1、参保证明原件工资明细表或劳务合同;2、身份证复印件。 1个工作日
611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医保转移接续转外 公共服务 1、转移接续函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3、银行卡复印件。 1个工作日
612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险待遇申报 公共服务 1、医药费收据原件;2、诊断书原件;3、用药明细原件;4、病历复印件1份;5、身份证复印件1份;6、银行卡复印件1份。 20个工作日
613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公共服务 1、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2、异地居住证明材料。 即时
614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医疗、生育保险信息变更 公共服务 1、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即时
615 饶河县医疗保障局 用人单位医疗、生育保险信息查询 公共服务 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非必要件 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