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饶河县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防范>>(饶政发[2020]30号)文件精神,县经济合作促进局联合相关企事业单位组织了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通过资格审查,认定饶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薛福全等31名同志为2020-2021年度饶河县级科技特派员(第一批),现予以公示(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5日)。(见附件)
科技诚信监督电话:0469--5628348或手机号13946610691
附件:县级科技特派员(第一批)名单.xlsx
饶河县经济合作促进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