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饶河县2026年推动脱贫户(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扶持方案》饶农组发〔2026〕8号文件规定,决定给予脱贫户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庭院经济补助资金331815元。公示5天。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8日。
监督电话:0469-5624618
饶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2026年脱贫户庭院经济补助资金统计表-2026101510030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