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河县2026年度中央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省财政厅通过“黑财指(农)﹝2026﹞197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预算的通知》和“黑财指(农)﹝2026﹞198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预算的通知》下达我县中央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为2530万元。资金下达后,根据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群众申请、行政村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和行业部门论证、项目库选项的程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结合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1390万元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75万元,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一、收到资金情况:2026年5月25日,收到黑财指(农)﹝2026﹞197号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1286万元;2026年5月25日,收到黑财指(农)﹝2026﹞198号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1244万元。
二、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1.小佳河镇农机具采购项目,总投资550万元,使用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550万元。
2.移动蜂巢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总投资450万元,使用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450万元。
3.饶河县(山里乡)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872万元,使用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307万元,使用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211万元,使用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179万元,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75万元。
4.饶河县(西丰镇)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90万元,使用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550万元,使用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40万元。
5.饶河县(大通河乡)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493万元,使用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493万元。
6.项目管理费,总投资87.12万元,使用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25万元,使用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62.12万元。
7.雨露计划,总投资0.6万元,使用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0.6万元。
8.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总投资0.88万元,使用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0.88万元。
9.外出务工生产奖补项目,总投资1.4万元,使用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4万元。
10.家庭增收庭院小种植小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50万元,使用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50万元,
附件:
饶河县2026年中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项目计划表
公示期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
监督举报电话:0469-5629975
联系人:王禹宸
受理单位:饶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饶河县正阳北路1号
电子邮箱:rhxnywyh@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饶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