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原则,现面向全县征集以下线索:
1.村“两委”班子不坚决执行甚至抵制上级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
2.村“两委”成员有涉黑涉恶的;
3.村“两委”成员有“村霸”行为的;
4.村“两委”成员有受过刑事处罚的;
5.村“两委”成员有故意隐瞒扫黑除恶线索不报的;
6.村“两委”成员以威胁、暴力、欺骗等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
7.村“两委”成员有参与黄、赌、毒的;
8.村“两委”成员、村内党员有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纠纷的;
9.村“两委”成员有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10.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把持村务的;
11.其他农村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电话举报:0469—5678026
邮箱举报:rhzzbzzz@163.com
自通告之日起,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中共饶河县委组织部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