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人民政府

www.raohe.gov.cn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问答
  • 索引号:
  • 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名称:饶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号:
  • 主 题 词:
  • 时效:

饶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8:53

饶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3年工作思路四部分组成,本报告内容统计期限为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raohe.gov.cn)中查阅下载或直接与饶河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469-5620255,电子邮箱:ajj1111@163.com,负责人:王志斌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饶河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18号)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2120号)和《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河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饶政办发〔2021〕16号)的各项安排部署,结合饶河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在严格进行信息发布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饶河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务动态、会议信息、服务公开等信息。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

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化、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于我局行政决策、执行、管理等信息,依法法规做好公开。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对于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详细解读,并将解读情况形成材料进行公开。

(二)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一是强化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预案。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标准要求。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饶河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新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及时更新公开信息,主要通过饶河县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正、便民。均按新《条例》要求发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二是重点抓好政策解读、行政执法、事故调查、资金使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工作、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相关热点焦点问题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运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及时、准确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应急管理工作;四是系统、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开展。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