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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饶河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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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7:05

本年度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饶河县财政局及所辖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面总结全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raohe.gov.cn/)中查阅下载或直接与饶河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69-5623858,电子邮箱:rhxczjbgs@163.com,负责人:梁海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组,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条数,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发挥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2023年县财政局共计主动公开信息376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355条;财政报告2条;涉农专栏公开6条;助力乡村振兴专栏公开13条,金融市场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0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0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管理和服务公开工作中,加大公开力度。共主动公开相关信息376条,着力加强建设法治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局重点工作,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面对公众公开。深化重点领域,提高高质量信息。财政局承担的业务大部分面向部门和群众,注重更新办事流程及材料,助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金融市场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六稳”“六保”重点民生及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检查对象、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做好本局项目公开、等财政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非常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制度,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3年,我局共收到书面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饶河县政府官网上开设助力乡村振兴专栏,包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等

(四)监督保障

领导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各科室按本方案做好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强化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股室及下属单位,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

(五)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县营商环境管理局进行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填报工作,通过与宝清、集贤财政局积极沟通,共认领权责12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行政处罚7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8

1222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问题:政策解读的信息发布量偏少,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加强,民生领域是群众关切的领域,对相关政策的针对性解读较少,包括图片音视频解读材料和向社会征求意见收集情况及采纳情况等;信息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不够规范,在排版、用语等方面存在瑕疵和不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丰富。

改进办法:2024年,饶河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责任,提高发布质量。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发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发布,有针对的细化各项公开信息发布确保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落实政策,完善解读机制。明确局出台的文件涉及群众的必须进行解读,在常规解读方式外,还通过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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