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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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syszwgknew-13404347
  • 分类:全县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sysrhx
  • 发文日期:2020-01-30 17:07
  • 名称:饶河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号:-
  • 主 题 词:
  • 时效:现行有效

饶河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17:07

本年度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饶河县人民政府综合县所辖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面总结全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hlraohe.gov.cn/)中查阅下载或直接与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双鸭山市饶河县人民政府,邮编:155700,电话:0469-5623356,电子邮箱:rhzfyjb@163.com,负责人:于建平)。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县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9〕38号)和双鸭山市《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安排部署,结合饶河县政府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一)建立组织机构,强化法规学习。县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制度改革。按照全县统筹,主要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抓落实,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按其职能,各负其责,配合落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组织的会前学法工作中,加强了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解读,并组织召开了全县政务公开培训班,加强了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和解读。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2019年度,全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3条。为推动办理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加强推进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规范化建设,目前已经梳理饶河县政务服务事项739项,目前网上可以办理575项,目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77.8%。
??????? (三)制订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体系,并将涉企政务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等作为考核重点,严格按照考评细则进行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县严格按照《新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33条,主要通过饶河县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正、便民。均按新《条例》要求发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县政府没有收到需要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县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饶河县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运用的灵活性不强,对涉企惠民优惠政策宣传的办法不多等的不足和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按照新《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认真学习新《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拓展宣传平台。采取以县政府网站为主战场,切实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及“两微一端”和媒体及传播手段,加大涉企惠民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力争做到重要、重大涉企惠民优惠政策家喻户晓。并加大各种平台互动功能建设,问计于民,解疑释惑。三是加大考核督查力度。用科学规范的考核体系,督促各县职能部门,真正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及时、主动、多渠道地公开应予的政府信息,提高公开效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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