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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应急管理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3-23 10:00 责任录入:饶河县应急管理局


饶安委办发〔2021〕26号

饶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大专班领导力量,成立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机构,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长:孙正鹏  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志东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铭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 强    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

王英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股长

冯 磊  县应急局综合指导股股长

王粝蒙  县应急局综合指导股副股长

谭东宁  县应急局综合指导股科员

徐 宁  县应急局综合指导股科员

马 壮  县应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科员

于洋  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科员

徐玉帅  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科员

栾殿伟  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科员

二、工作职责

承担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联系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按要求报送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工作总结、报表等相关材料。

(二)及时完成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细化实化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组织重点工作落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定期调度全县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月下发一次通报。及时运用通报、约谈、督査、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査。

(五)编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信息(简报),按要求向市上报工作信息;维护更新局网站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信息。

(六)建立健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保障制度及专班运行机制,并组织推动实施。

(七)完成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饶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