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szwgknew-13417911
- 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饶河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2021-10-29 16:07
- 名称:关于《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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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现行有效
关于《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29 16:07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主动预防、科学预警、指挥有序、处置有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双鸭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饶河县行政区域内,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此预案不适用于沙尘天气。
四、工作原则
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与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与区域统筹、科学预警与及时响应、部门联动与社会参与的原则,有效保障公众健康,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重污染天气能力。
五、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饶河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各乡(镇)政府及县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各农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要以本预案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响应操作方案,与本预案共同组成饶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原文链接:http://www.raohe.gov.cn/rh/24247/202110/c07_417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