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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饶河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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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及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负责全县公安工作,是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
(二)制定并落实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公安教育训练和宣传的方针、计划;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制度。
(三)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四)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侦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组织和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县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六)负责全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国有资源,打击非法开采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的安全监察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对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防范和处理工作;负责反恐怖工作。
(八)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保安队伍及消防、边防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要人在我县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5622599
主要职责: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全局综合性会议的协调安排和公安文秘工作、机要、档案、文印、收发工作。负责全局的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负责对全局公安装备的供应管理和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供应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治处
联系电话:0469-5620658
主要职责:负责全局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调配、技术职称、公务员考评及办理全局民警考勤、请休假、出国(境)政审等人事管理的实施工作;负责对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民警的警衔申报、考核、授衔、晋升、调整工作;负责人民警察证、警号管理及配枪资格的审核;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公安人事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部署、调研和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总体安排、检查、指导;负责组织研究和制定有关队伍管理、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规章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局队伍规范化管理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负责规划、组织和指导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宣传、推广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密切警民关系,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系统在职民警中、短期培训计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以及特殊贡献等表彰奖励活动,对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进行考察、推荐、上报等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党建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纪律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0469-5622407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协助党委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处民警违纪案件;负责接待群众反映民警违法的来信来访。负责全县公安审计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和本部门的规定对有关事项实行审签制度。负责工会工作。
(四)信访室
联系电话:0469-5622015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全县公安信访信息;负责接待管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严格控制上访老户;查处重大信访案件,负责全县公安信访案件催办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五)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469-5628110
主要职责:负责“110”报警,传达贯彻领导指令;收集、分析、反馈各类案件、事件、事故信息,定期编发信息,逐月进行治安情况分析;对重大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先期处理;负责领导交办的传令、协调等处置紧急治安事件工作。
(六)出入境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0469-5626378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查处涉外案件;负责全县公民的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工作;负责受理华侨回国定居、港澳台同胞回大陆定居的调查核定工作;负责境外常住人员和来华人员的证件查验、住宿登记等公安外事工作。
(七)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469-5670996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负责督察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负责督察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负责督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负责督察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督察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负责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负责督察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负责督察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负责督察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八)法制大队
联系电话:0469-5624904
主要职责:负责县局规范性文件及全局案件的审核、审批把关工作,参加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定性和处理;直接受理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全局的赔偿案件;负责全县劳动教养的审批和投送工作;负责全局公安法制调研、咨询和教育工作。
(九)情报信息大队
联系电话:0469-5669199
主要职责:推动情报信息联动应用平台和机制建设,收集、汇总、分析研判稳定情报信息,依托情报平台组织实施打击刑事犯罪网上作战、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重大事件预警研判。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管控工作,预防打击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县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十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联系电话:0469-5624746
主要职责: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县“法轮功”及其他有害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十二)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收集、掌握全县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伪劣商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犯罪动态,分析研究食药环领域犯罪形势,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食药环领域犯罪打击工作。承担我县生态总长制 公安机关相关工作职责。
(十三)经济犯罪侦察大队
联系电话:0469-5671198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经济案件及其他工作;负责全县经侦特情和经营性据点的管理工作
(十四)治安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参与和协调突发治安事件的处置以及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负责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专业市场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国家、省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人在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等大型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户政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0469-5623580
主要职责:负责户籍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及人口统计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十六)刑事侦查大队
联系电话:0469-5628009
主要职责:负责国家合作与有组织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全县性打击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侦破全县有影响的案件、严重暴力案件和疑难案件,协调侦破跨区域的刑事案件;负责刑事特情和营业性据点的建设工作及刑侦情报资料建设工作;制定协查通报等工作。
(十七)刑事技术大队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及痕迹物证的发现、显现、固定、提取,指纹、足迹、工痕、音视频影像、文件、电子证据等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工作;人身伤、亡等司法医学鉴定工作。
(十八)禁毒大队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察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十九)巡特警大队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县城镇内的巡查工作;承担所辖范围的民警巡逻执勤任务和一般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反恐怖工作。负责各类暴力案件的战术处置及谈判工作;负责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出警和备勤工作
(二十)监所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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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负责监所内案件深挖、收集各类线索、追处人犯和抓逃工作;负责监所管理及信息综合等工作;负责监所登记评定、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二十一)饶河县看守所
联系电话:0469-5623432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关押、管理已决犯、未决犯;押送执行已决犯和对执行短期刑罚、拘役等人员的教育改造管理工作;负责对在押人员后勤服务及监舍管理工作。
(二十二)饶河县拘留所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关押行政拘留人员、劳动教养羁押及异地关押人员;负责对在押人员的教育及后勤服务、监舍管理工作。
班子成员
王欣波 饶河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任 铁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委
孙荣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王为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青云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洪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张春明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办公地址:饶河县新阳北路5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