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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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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区域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并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监督实施;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落实国家和省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四)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提出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公路、水路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和维护,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的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水上救助打捞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县内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九)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合作与外事工作。
(十)负责全县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承担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铁路建设、民航运输、机场建设的方针政策。协调参与全县铁路和民航项目规定权限内的前期准备、初步设计报批、建设及运管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归口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规划建设管理股。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有关计划。协调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上报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公路、水路对外合作有关工作。监督实施交通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审查交通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设计和规定权限内初步设计审批。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大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和规定权限内竣工验收工作。监督实施公路路政、养护、运管、管理等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指导监督全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国省干线公路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有关公路路政、公路养护资质等行政许可工作。指导有关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组织协调工作。
(二)法规科教股。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实施综合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承担综合运输协调与衔接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承担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工作。指导交通枢纽运营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境河流运输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道路、水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承担协调民航运输发展、运营管理及市场监管等工作。监督实施港政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承担全县水路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港口行政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港口行政许可工作,承担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协调等相关工作。
班子成员
李全胜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莹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耿晓杰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主任
办公地址:饶河县饶河镇通江街5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公室电话:0469-562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