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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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发布时间:2024-09-13 13:27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贯彻实施。
   (二)承担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全县住宅产业化实施工作。
   (四)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定额。拟订全县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县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提出全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参与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组织实施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照明、亮化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县村庄
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县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房屋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审批开发地区、旧城改造、民用建筑中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组织实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运输、处理、处置、综合利用;负责垃圾处理设施和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和归口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部门、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构改革实施工作;负责局管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系统人才档案和建筑业职工岗位培训及证书发放和验证、注册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业务股。负责机关组织、宣传、信访、党群、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信息处理和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会议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文件、汇报等材料的起草、校对、印发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考核培训;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局机关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经费预决算的编制、经费核算、拨款、财务收支及全县市政工程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车辆使用、后勤事务、保卫、日常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构改革实施工作;负责局管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申报、管理、继续教育工作。
   (二)执法监督股。负责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的组织协调,技术业务管理;负责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各项管理业务的受理和审批以及与行政审批中心的联系和业务转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重大课题调研工作,拟定城市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年度法制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负责受理本级行政处罚案件,并按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衔接机制要求,对移交案件的认定、举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审理,协调指导执法队伍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查处;负责指导基层执法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查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综合执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检查,纠正队伍执法不当行为;负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对责任制目标进行考核;负责执法人员证件、文书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建设区域依法拆迁工作。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
    王志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姜学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副局长
    周泽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办公地址:饶河县和平街10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公室电话:0469-6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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