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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经济合作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14 13:43

饶河县经济合作促进局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单位地址:饶河县饶河镇通江街52号

二、联系方式:0469-5628348

三、监督热线:15846840670

四、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负责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县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等主要生活用品和拍卖、典当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全县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八)牵头拟订我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实施,推动全县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牵头组织参加国际经贸活动,参与多双边经贸谈判并处理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全县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全县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县级审批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核准及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联合年检。组织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十一)指导县际间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情况的统计、分析;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指导协调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拟订我县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对外援助项目的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拟订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管理对俄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负责我县与俄、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活动的组织与衔接工作;依法审批和管理边境贸易企业经营权及重点商品专营权。

(十四)牵头拟订全县经济开发区和特殊经济贸易区域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十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十六)负责检查监督和实施口岸规划、建设、改造及其相应的道路、货站、仓储和联检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口岸的集疏运工作。协调公路、进出口企业、各类运输代理企业及中介服务组织等口岸单位共同做好口岸物流工作,保证口岸畅通。

(十八)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和行李物品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十九)负责协调处理口岸及特殊监管区域各部门及单位之间的关系。

(二十)负责组织口岸各单位对职工进行涉外政策、纪律和加强治安的宣传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和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一)负责口岸作业区的设置、验收、申报等工作并组织落实具体有关事宜,及口岸基础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十二)做好口岸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预测预报及信息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口岸建设规划管理体制和查验制度改革的建议。

(二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电子商务信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商贸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交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四)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科技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科技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十五)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政府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六)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工业运行生产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节。

(二十七)负责提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安排的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权限,负责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工业项目开发、向上核准、报批等工作。

(二十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二十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为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管理非国有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三十一)负责协调维护全县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工业、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十二)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和组织实施促进产品销售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全县工业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三十三)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牵头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意见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三十四)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级(县级以上)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接并落实国家和省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三十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拟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三十六)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地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域内外专家库建设及专家引进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十七)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招商奖惩办法的制定和兑现奖惩工作。

(三十八)组织和参加国内外经贸洽谈和招商活动。编制、搜集、汇总、筛选适合饶河发展的招商项目,设立项目库,发布招商项目信息。组织重点招商项目的联合初审和重大招商项目的商务洽谈。组织和参与我县经济合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并跟踪服务。

(三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决策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搜集信息,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区域经济合作、对外招商引资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招商项目信息服务制度,定期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十)制定全县年度招商计划指标,考核确认招商项目引荐人和招商项目完成情况。

(四十一)综合管理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

(四十二)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四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    韩基锋

工作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469-5628348

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   王殿凤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管理全局日常工作,分管综合股、外经贸股、口岸综合管理股。

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  李磊

工作分工:分管经济运行调节股、科学技术综合管理股招商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69-5628348

六、内设机构(科室)职责及联系方式

综合股

电话:0469-5628348

工作职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综合调研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俄交往的翻译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干部管理、财务、固定资产、信访、文秘、保密、档案、机要、信息等工作,负责文明卫生、安全保卫、文件收发、后勤、车辆等事务工作。负责国内外客商的接待和服务工作以及大型招商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招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协调和有关数据资料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大项目推进和落实的督办工作;负责编制、搜集、汇总适合饶河发展的招商项目,发布招商项目和信息,参与各战线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活动,负责全县政策性资金的考核认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县情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指导设备管理、节能技术利用、能源技术鉴定工作;研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事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年度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情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对全县进出口和利用外资指标的分配、督促、检查、考核;监督、检查全县对外贸易和内贸计划的执行;负责招商引资的有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企业扭亏为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管理非国有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负责协调维护全县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工业、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综合性经济类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并向县政府备案;制订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实施;组织、指导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对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登记备案;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

外经贸股(电子商务信息股)

电话:0469-5628348

工作职责:外经贸股(电子商务信息股)。负责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全县中长期和年度对外经贸计划的编制和业务统计分析工作;全县出口商品生产综合管理及业务分析;负责计划配额商品的分配和管理;负责全县进料加工、出口申报及管理;监督、检查全县对外贸易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县进出口商品宏观管理;负责组织参加国际、国内的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管理出口商品商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各类对外贸易经营权和负责申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权;负责援外工程、劳务输出业务。负责全县出口企业退税稽核和出口贴息工作;参与管理全县外贸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开拓资金及国家和省鼓励内外贸发展的各类资金;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纪律情况。

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综合协调、推广应用有关工作;负责电子商务技术指导工作,支持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商贸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交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国内外市场电子商务建设,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体系。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对外经济贸易工作。负责管理限额以下国际租赁和补偿贸易项目合同;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技术进口、工程承包、接受国外援助、境外企业初审工作;负责组织吸收国外政府贷款、无息贷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宣传;负责全县外经贸工作的信息收集和咨询服务。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外资工作,负责管理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以及分支机构;依法督促和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合同、章程情况;负责统计、分析全县投资企业进度、生产经营进口和出口情况;负责外商企业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外资工作的咨询服务。

经济运行调节股(企业改革发展指导股)

电话:0469-5628348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制定全县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体系改革;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奶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车管理;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洗染业、美容美发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全县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科技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安排的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权限,负责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工业项目开发、向上核准、报批等工作。对县属企业及直属事业单位实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检查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考核。

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改善各类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及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成长性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负责直属企业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目标考核。

口岸综合管理股

电话:0469-5628348

工作职责:负责有关口岸的政务、事务工作。具体承担会议组织、公文处理、对俄联络、信息、新闻宣传和档案等工作;负责口岸人事、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口岸进出口货物和出入境人员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口岸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组织口岸各单位对职工进行涉外政策、纪律和加强治安的宣传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和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有关口岸管理的法规、政策在本口岸的执行情况;督促口岸各查验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和行李物品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负责协调口岸各部门及单位之间的关系,协助处理口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口岸的集疏运工作,保证口岸畅通;调查和了解口岸方面的有关信息,协调处理进出境人员和及进出口货物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口岸日常服务系统的日常工作及基础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设备设施的维护及运营。

科学技术综合管理股

电话:0469-5628348

工作职责: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牵头协调组织县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拟订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开展专项统筹、咨询论证等工作。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和科技三项费用使用方法工作。承担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和规章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县属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县属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县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创新发展领域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及推动产业联盟建设。谋划对科技中介机构的布局,指导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负责推动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推动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和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拟订对外科技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计划。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招商股

电话:0469-5628348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对外联络、招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负责招商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搜集、汇总本战线的招商项目;负责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落实督办工作;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招商活动的开展;负责外来投资项目申请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审查、落实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协调、服务,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及有关咨询服务,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拟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和组织落实,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全程服务及考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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