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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40;2024年第5期&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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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40;2024年第5期& #41;
2024年10-11月,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2批次食品不合格样品,涉及我县2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饶河县汇人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4年9月14日),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饶河县汇人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4年9月14日),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饶河县汇人生鲜超市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韭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饶市监处罚〔2024〕64号)。
二、饶河县家乐购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商城分店销售的地产韭菜(购进日期:2024年9月19日),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饶河县家乐购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商城分店销售的地产韭菜(购进日期:2024年9月19日),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饶河县家乐购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商城分店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地产韭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饶市监处罚〔2024〕65号)。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