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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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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4-07-22 15:45
2024年6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1批次食品不合格样品,涉及我县1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县名都晓荷塘火锅店使用的餐盘(消毒日期:2024年6月5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县名都晓荷塘火锅店使用的餐盘(消毒日期:2024年6月5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饶河县名都晓荷塘火锅店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饶市监处罚〔2023〕32号)。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