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名称: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文号:
- 主 题 词:
- 时效: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6月,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办1批次食品不合格样品,涉及我县1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黑龙江农垦东北黑蜂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花蜜(生产日期:2023-05-05),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黑龙江农垦东北黑蜂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花蜜(生产日期:2023-05-05),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黑龙江农垦东北黑蜂开发有限公司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经营和生产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66元、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饶市监处罚〔2024〕31号)。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