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确保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成品油经营价格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二、禁止突破国家公布的最高零售价;禁止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抬级抬价、变相涨价,提前或推迟调价,超过正常库存水平囤积居奇、相互串通等行为哄抬或操纵成品油市场价格,损害其他成品油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标示的油品等级、价格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购买;禁止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三、各相关经营企业要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落实整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自觉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注重预警防范,紧盯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继续加大成品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