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消费者及经营者积极监督、如实举报。
一、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食品问题
1.农村集市、小卖部等场所销售假冒、仿冒、过期、劣质食品及“山寨”饮品、调味品、粮油、肉制品等;
2.食品小作坊无证生产加工,使用不合格原料、回收食品及非食用物质等;
3.食品标签虚假标注、篡改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进口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
(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
1.入网餐饮单位无实体门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幽灵外卖”“黑作坊”;
2.未公示证照、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地址不符、超范围经营,网络餐饮平台未履行审核责任等;
3.加工卫生条件差、操作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使用过期食材、餐品污染变质等。
(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问题
1.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日常管理缺位的行为;
2.养老机构食堂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的行为;
3.实体餐饮企业、农贸批发市场、农村零售商铺及学校、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社区、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旅游景区周边餐饮经营主体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不合格、“三无”食材的行为。
(四)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方面问题
1.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夸大宣传产品功效、虚假标注产品成分,超出核准范围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
2.以“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亲情推销、返利返现”等方式诱导、欺骗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的行为;
3.在保健食品宣传中,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诊断等功效,夸大保健功能,虚构产品效果等。
(五)餐饮具洗消不彻底方面问题
1.小餐饮、小吃店、早夜市摊点使用未经消毒餐饮具、外购不合格一次性餐饮具、违规复用一次性餐饮具的行为;
2.餐饮经营主体餐饮具洗消记录不规范、洗消率不达标的行为。
(六)涉俄商品食品安全问题
1.销售过期、变质、“三无”、劣质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俄罗斯进口食品;
2.伪造、变造、非法使用虚假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中文标签等相关证明文件;
3.销售无规范中文标签、无合法报关单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手续不全的俄罗斯进口食品;
4.实体店未取得相关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经营食品来源不明,以及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12315
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当面举报。
四、其他事项
举报线索应客观真实、具体明确,注明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问题发生时间、地点及相关佐证信息;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依法依规,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我们将对收到的举报线索逐一登记建档、分类核查,规范建立台账,坚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效能。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