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依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文件《黑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要求,现将2023、2024年通过自然恢复方式的21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图斑面积、修复图斑编号、修复面积予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饶河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所、各农场所反映。
联系电话: 6151103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1月30日—2月12日)
饶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附件:历史遗留矿山自然修复23.24销号图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