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受饶河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要求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按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压实主管部门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县审计局加大督办力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整改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解,逐项落实整改。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也依规开展了审计整改现场跟踪督导工作,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组织财政收入、转移支付、投资管理和地方债务管理等4个方面40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40个,整改率为100%,落实整改资金5525.25万元,其中上缴国库733.55万元、归还原渠道289.41万元、形成实际支出4502.29万元,归还长期违规借用外单位车辆一辆,移送县纪委监委案件2件,移送行业主管部门案件1件,健全完善预算结果公开、绩效体系更新、部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养老服务领域“十四五”规划、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养老机构食堂副食品采购管理和政府采购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10项。其中: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共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整改资金3998.99万元,其中上缴国库9.22万元、归还原渠道200万元、形成实际支出3789.77万元,健全完善预算结果公开、预算科目使用和绩效体系更新等规章制度3项。审计发现的:年底突击拨款405.65万元问题,截止2025年8月13日,上述问题资金已全部形成实际支出;以拨代支,虚列财政支出523.30万元问题,截止2025年8月13日,上述问题资金已全部形成实际支出;项目进度缓慢,专项资金3885.25万元没有实施问题,截至目前,已形成实际支出2859.82万元;未及时分解下达专项资金6883.6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按照规定时限分解下达;违规发放公务员津贴9.22万元问题,已按规定缴回国库;产业项目收益违规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200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将该项产业项目收益作为国库应付款单独核算管理;预算调整报告公开不及时问题,县财政局已将预算调整报告按照规定在人大批复20日内完成公开;预算科目使用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局已将各类财政资金按照文件规定使用预算科目;绩效目标体系文件更新未及时问题,在2026年预算编制中,县财政局已按照最新绩效目标体系进行编制,并发文执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共1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整改资金1108.83万元,其中上缴国库710.25万元、形成实际支出398.58万元,归还长期违规借用外单位车辆一辆,移送县纪委监委案件1件,移送行业主管部门案件1件,健全完善部门预算资金管理、部门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规章制度3项。
(三)专项资金管理审计(调查)方面
共2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整改资金417.43万元,其中上缴国库14.08万元、归还原渠道89.41万元、形成实际支出313.94万元,移送县纪委监委案件1件,健全完善养老服务领域“十四五”规划、公办养老机构财务报销制度、食堂副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监督责任追究机制等规章制度4项,其中:
1.上下联动专项审计情况:超范围使用补助13.14万元问题,上述问题资金已收回;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332.8万元问题,上述项目已全部实施;违规支付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费1.1万元问题,已统筹资金1.1万元,安排至建设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闲置12.07万元未使用问题,已将上述项目结余资金12.07万元缴回财政;违规支付专项债券资金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88.31万元问题,已筹措资金88.31万元,安排至项目。
2.养老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十四五规划公共养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未完成问题,县民政局2025年4月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选址意见书、初步设计等工作现已完成,并报送国家;新建住宅小区未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问题,2025年新建三个住宅小区,已按照规划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未制定用水用电用气供热价格优惠政策问题,已发文按照《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黑政办发〔2022〕45号)相关规定执行;应享未享高龄津贴0.56万元问题,10名特殊群体高龄老人已按照规定纳入补贴范围;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投入不足问题,县财政局已投入福彩资金49.2万元,用于县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及设备更新;扩大养老机构运营经费支出范围13.57万元问题,已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与监督;违规发放运营补贴0.67万元问题,资金已追缴收回;违规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0.16万元问题,资金已追缴收回;违规发放高龄津贴1.18万元,涉及38人问题,资金已追缴收回;私存私放公办养老机构社会托养老人入住费用1.31万元问题,已于2025年4月21日一次性现金存入,2025年6月4日,此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采购不规范问题,已制定完善食堂副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及款项结算流程管理;接受他人代开发票入账10.5万元问题,已完善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养老机构未按规定购买综合责任保险,涉及1人问题,已对所要投保的人数进行认真核对,做到应保尽保;民办养老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截至目前,已办理消防审验手续1家,变更为“老年服务站”1家,注销营业执照1家,改造后可办理消防审验手续5家;建设项目违反政府采购程序,先建设后审批,涉及金额40万元问题,已完善政府采购监督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资金规范使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紧盯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对政策落地、资金管理、项目建设、民生改善、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审计力度,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二)持续深化审计问题整改,推进整改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通过实施《饶河县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督导问责机制,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同时,增强审计工作的约束力,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