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旅游行业经营者:
冬季旅游旺季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助力冰雪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规范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内容真实、标识醒目,线上线下价格一致。严禁“阴阳菜单”、低标高结等欺诈行为,住宿经营者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加价。
二、保障食品安全。餐饮单位严把食材关,不得采购、销售腐败变质、过期及“三无”食品。按规范加工制作,保持经营场所卫生,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三、严控商品质量。销售商品需标识真实,标注厂名、厂址等信息。严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冒充合格产品,计量器具需合规准确。
四、强化设备安全。景区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设备维护,确保运行安全。各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整改,我局将强化日常监管,对经提醒仍未整改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置。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监督,发现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