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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禁止使用童工、非法招用未成年工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5-08-18 14:51 责任录入:fjt


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打击使用童工、非法招用未成年工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使用童工、非法招用未成年工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8月18日至8月29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走访检查、查看用工台账、现场问询交流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情况,主要包括招用人员数量、年龄、来源、工作情况,是否存在使用童工、非法招用未成年工、强迫劳动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积极保障、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精心部署,迅速行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此次专项检查作为重要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认真组织专项检查。积极会同法院、公安、文化等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对违法使用童工、未成年工的单位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三)加强常态化监管。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活动监管,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督促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注重源头预防,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加大对重点单位的巡查检查和监管力度,健全管理台账,实施动态化管理,有效杜绝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发生。

(四)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和法律适用问题的研讨和交流,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警示教育违法者,引导用人单位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纪守法、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强对娱乐场所《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督促各娱乐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规范用工警示标志和违法用工举报电话,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守法经营,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联系人:朱钰

联系电话:0469-5667710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