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和《2023年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的补充通知要求,饶河县农业农村局对饶河县晟朋园林绿化服务工程有限公司大棚改造进行了验收实地核实,其中73栋塑料大棚共计48691平方米,日光温室大棚12栋共计12006平方米,改造总金额184万,补贴金额54万。
现予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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