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黑水函〔2017〕464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19日,饶河县水务局接受黑龙江省红旗岭农场绿色有机肥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2日。
联系电话:0469-5679618
通讯地址:饶河县正阳北路1号
邮 编:155700
报备申请单位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红旗岭农场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场司函〔2024〕7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353079
公示起止时间 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5日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王彦龙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接受报备时间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