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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11-06 15:32 责任录入:css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党组书记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7月29日召开住建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要求全局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局党委对整改落实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集中力量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党组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住建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的政治任务,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与部署,进一步加深对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行动执行力。
   (四)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共计53个主要问题,局党组制定了《饶河县住建局党委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我局召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人民城市理念,召开党组会议,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讲话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城市工作的战略部署。提升思想认识,班子成员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工作中推动住建领域政策落地见效,围绕雨污分流、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做好项目谋划,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新要求,积极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二是住建局党组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第一议题,共召开党组会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6次,其中涉及本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4次,通过学深悟懂其深层含义,切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正在推进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15号)文件要求,制定《饶河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饶住建字〔2024〕6号)文件。严格项目实施程序,对未达到改造年限的老旧小区不予申报,充分征求业主意见,明确改造范围和内容,科学设计,切实改善业主居住条件,完善小区配套设施。二是加快项目完成情况,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截至目前,现已完成主体建设,设备陆续进场;新建第二热源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截至目前,现已完成主体建设,设备陆续进场。2023年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已完工建设;一道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当时因房屋征收问题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现已建设完成。市政工程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环保问题,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进度,为百姓解决一道沟引排水引起的异味问题,并计划修建公园和公路,为百姓提供生活便利。持续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新建停车场项目由于前期房屋征收进展缓慢、有收益项目办理用地手续采用招拍挂方式,履行法定程序时限过长,导致项目招投标时间延迟,该项目于2023年12月13日完成招投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现已开工建设;2024年已完成振兴路北段绿化升级改造项目。下一步,积极推进项目施工进度,加快项目完工建设。三是按照《饶河县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明确全民义务清除冰雪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和范围,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全民参与清冰雪的意识,安排专人负责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雪情预报信息,根据气象预报提前做好清冰雪准备工作。加强清雪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定期组织清雪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新的清雪方法和技术,提高清雪质量和效果。成立专门的清雪质量检查小组,对清雪后的道路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达到“小雪 1 日清,大雪 3 日清”的要求。制定清冰雪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标准要求,确保清冰雪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欠缺(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高理论学习,我局于5月17日召开住建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讲话,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对2024年全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7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全面总结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分析研判形势,科学规划下半年工作方向,8月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学习,通过学习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住建局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制度,同时,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材料的归档整理,确保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住建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持续巩固意识形态领域向上向好的态势。结合县委开展排查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排查,建立住建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分析研判和监测管控工作台账,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三是积极开展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支部“三会一课”正常开展党的政策理论知识、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通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支部学习等形式,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基层党务工作者和网评员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持续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和传播正能量,提升科学应对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4.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压得不实(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定项目监督检查计划,在建项目监督检查中对地基、主体、安全性能等重点部位施工环节和关键部位进行检查,提高检查频次,完善监督记录。督促在建项目以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做好案件移交,做到行政监督过程无遗漏。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知道具体情况与省市沟通,直接将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扫描发给我省市检查组,仔细核查发现问题与整改回复及佐证材料一一核对,不再发生类似问题。要求各科室工作人员对待工作严肃认真,落实到纸质的问题一定要认真核对留存。三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饶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针对辖区渣土车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渣土车辆运输行为,减少环境污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确保渣土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超载、不遗撒、防扬尘、减少环境污染,防止渣土车辆抛洒滴漏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加强安全监管,在检查过程中提醒项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制度,落实标准化工地要求,在临边洞口设置警示标识,设立安全通道,施工区域内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占道施工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做到零危险、零事故。
    5.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管不到位(正在推进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定《饶河县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饶住建字〔2024〕7号)文件,对改造工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安全抽检和巡检,重点检查工程的施工工艺、材料质量、施工设备等方面,加大监管施工单位对存在质量问题小区进行维修,环保小区、交警运管小区、武装部住宅楼等小区硬化院面起皮问题已进行加固补救处理,祥和佳园小区、富贵家园等小区单元门安装后门框周边已施工完成,部分小区漏水问题已通过返工、维修等方式整改完成。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举一反三,对已改造的小区进行走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制定《饶河县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饶住建字〔2024〕7号)文件。对改造工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安全抽检和巡检,重点检查工程的施工工艺、材料质量、施工设备等方面。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责成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目前,已完成春天花园小区、宏运小区挡车杆安装。下一步,联合社区沟通业主委员会积极履职,尽快完善用电手续,确保充电桩和监控设备正常使用。三是加强施工工期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地面进行返工,截至目前,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所有院面都已施工完成,居民出行难问题已解决。四是在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饶河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充分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科学设计。对运输公司住宅小区院内太阳能照明灯进行维修更换。截至目前,已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下一步,加快维修进度,及时选择合适位置进行安装。
    6.履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管职责有差距(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管部门、城市执法大队、物业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问题。制定协作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协作方式,确保协作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日常沟通与交流,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乱倒垃圾、乱贴乱画、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联合查处,提高执法效果。制定物业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明确物业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指导物业做好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二是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媒体、广场发放宣传单、微信群、社区入户宣传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居民公共卫生环境意识,提高公民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的环境意识。三是已在富贵家园小区、老消防住宅小区、广播局小区、新阳5号楼、二中家属楼等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有所提高,富贵家园小区破损的垃圾亭已派人修复,重新放置在合适位置,广播局小区新阳 5 号楼、二中家属楼等小区的垃圾分类亭已派人去摆放垃圾分类桶,并标明了各类垃圾的投放。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领衔,网格员全员参与, 每天对各小区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求各网格员会讲解普及居民的垃圾分类知识,会指导居民室内分类,室外正确投放,会与居民进行良好的沟通,及时做好劝导工作,推进垃圾分类全方位管理。
    7.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正在推进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利用媒体宣传10次,提高了群众对“八乱”现象的认识和关注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增加群众参与度,为治理“八乱”奠定了群众基础。二是提升执法力度,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启动重新核查程序,并已通知施工企业接受处理,由于施工企业为委托方,需得到总公司授权之后,才可接受罚款。截至目前,已对其下达执法文书,并告知其享受地听证、行政复议等合法权益,施工企业表示积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正在协商委托事宜。执法大队加强执法宣传和教育,对于农行住宅楼小区院内、印刷厂住宅楼与民政局住宅楼之间存在的违章建筑,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执法法规和政策,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使权益的意识,从而增强整改工作的合力。截至目前,印刷厂住宅楼与民政局住宅楼之间违建已经拆除。三是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已与市城管局联系,咨询和学习相关执法文书事项,目前已经更换了使用的执法文书,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学习新执法文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现已进行申请新的执法记录仪、执法服装等执法设备,通过开会、传达等措施,督促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统一着装,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做到依法依规进行执法。制定规章制度。通过学习管理制度、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对我单位执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8.城市精细化管理有欠缺(正在推进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巡查,持续推进维修维护工作。中央北路与迎春街交汇岔口产权单位为通信公司,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我单位已进行多次沟通,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维修工作,窨井井盖已完成安装。为方便雨污分流施工,加快施工进度,将通江街与中央南路交叉口雨水箅子倾斜使用,现已恢复正常;通过通江街改造项目,天宝小区大门附近水泥板已完成维修,小区居民通行顺畅,已对观江国际小区鱼市无排污井情况进行整改,通过安装下水管道、建设污水收集口将管网连接到市政管道,解决无雨水井、小区及周边的异味问题。加强管理,巩固维修效果,积极与社区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网格员提出的问题并予以解决,同时于政府网站公示举报电话,第一时间处理、反馈相应问题,不断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水平。二是执法大队加强城市居民环保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环境知识,增强城市居民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减少城市蜘蛛网的形成,加大对环境的监管力度,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处罚和管理,以达到彻底清除城市蜘蛛网问题的目的。住房保障中心要求新建小区按要求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联合消防、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飞线”充电问题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已经通知管线经营单位对私拉乱接等线缆混乱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80%。下一步,协同供电、通信等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责任落实。2024年通江街两侧施工项目全面开花,其中包括供水、供热、雨污分流、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为防止施工方恢复路面不合格,政府聘请第三方(建投集团)全程跟踪取样质检,务必达到施工标准。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和标准,加强设计与选材标准,在选材过程中应选择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材料。严格监管和审核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管和审核机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审核。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9.园林绿化建设管护存在短板(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按照“乔木为主,灌木为搭配,精品花草点缀”的绿色理念,借鉴省市的绿化经验,根据我县发展现状,并结合现有的各类功能绿地,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绿地规划,为我县城市绿化建设提供了可参考价值。招聘专业园林技术人员1名,补足专业欠缺短板,提高绿化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我县绿化养护技术和精细化管养水平。二是建立了园林日常管护台账,并明确了人员及责任人,确保每一片绿化区域都有专人负责。落实园林养护人员监督责任,督促分管片的施工企业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遮挡防护措施。建立了园林养护人员考核制度,对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将考核和绩效挂钩,激励养护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提升了我县绿化管养水平,推动了园林绿地日常管护和精细化管理。三是设立沟通协调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园林部门的业务骨干和施工单位对接人员,确保双方能及时有效地交流。将沟通协调工作纳入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因沟通协调不到位导致损失的进行责任追究。制定《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应急响应预案》,当施工单位临时变更施工计划出现的紧急情况,结合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采取绿植保护措施。加强了与施工单位的沟通,避免了绿植损失浪费。  

    四是统筹安排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撰写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明确了各阶段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苗木栽植成活率台账,加强了对苗木栽植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在最佳栽种期完成栽植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0.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有差距(正在推进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推进二热源建设项目,提高热源保障能力,做好供热企业冬病夏治,对供热企业3台热源锅炉维修,保证企业安全运行,做好冬煤夏储,强化用煤保障,推进供热管网改造,保证一级、二级管网稳定运行,有效解决民生供热问题。二是加强监管。要求物业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物业公司监管。制定《住宅物业管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物业公司全面履行物业服务职责,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对清华小区二楼缓台堆积冰雪造成渗漏问题,现场实地勘查,提出解决方案,组织物业环卫部门对垃圾进行清理。通过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物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力工作人员,纪委监委已立案调查,通过物业专项整治,对发现的住宅小区十乱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小区环境问题得到改善,对清华小区二楼缓台防水进行维修,对小区垃圾乱堆问题进行及时清运。三是清华小区自燃气管道建设完成后用户均可通气,锦绣家园、博媛雅居因开发商欠缴部分住户燃气设施配套费,导致部分住户无法通气,中燃公司已针对此问题起诉开发商,追回开发商欠缴的燃气设施配套费后为该部分住户通气,城镇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因原施工单位进展缓慢,现由饶河中燃公司接手施工。截至目前,正在持续推进项目施工中,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可为用户开栓供气。下一步,紧跟项目进度,尽快解决开栓难问题。
    11.一把手履职尽责有差距(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明确责任落实,3月2日召开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24年全局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监督学习,7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6月29日召开住建局党组班子上半年“一岗双责”述职评议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县住建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组书记与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8份,与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10份,定期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党纪教育谈话,对党员违纪问题批评教育1次,督促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12.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正在推进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住房保障中心原负责商品房销售网签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已辞退,已更换在编人员。制定《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监管。二是制定《饶河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对2022年改造的项目仍然履行保修责任。加强合同管理,在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约定质量保修期,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整改。三是配备专职执法监督人员,加强执法内部审查工作,提升人员执法业务能力。下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学习,提升队伍力量。
    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严格(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住建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要求,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紧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上半年述职述廉评议,对分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和日常监管。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班子成员承担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议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组织生活会议7次,开展调研3次。加大监管,处置问题线索1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对科级干部开展主动约谈11人次,发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问题3个,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发现并上报科级干部问题线索4个,2024年9月进驻住建局开展轮驻监督工作。
    14.作风建设成效不够明显(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督检查,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及预售资金监管。协调配合,配合化解不动产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按职责分工解决居民办证难问题。截至目前,博媛雅居小区、滨海二期小区已能够办理产权登记。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协同社区及饶河镇按物业管理条例职责分工,推进博媛雅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截至目前,博媛雅居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专人负责记录工作,并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存档。完善收发文登记制度,及时改正目前存在的档案管理混乱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档案管理工作整改。
    15.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不严格(正在推进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做到付款金额与发票相符,未支付工程款纳入应付账款核算。目前,部分项目进行调账处理,下一步,加强业务学习,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做到付款金额与发票相符,未支付工程款纳入应付账款核算。二是全面细致整改,严格按财务制度对库存物品进行记账,规范库存物品管理,制定入库和出库清单,加强库存物品的分类管理,实行谁领用谁签字,确保库存物品数量真实准确,同时,环卫服务中心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签完合同再用工,财务部门支出已完成整改。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制定《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出入库物品管理制度》及《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出入库物品流程》,建立健全出入库管理机制,有效保障物品出入库合理合规。三是已办理177.84万元固定资产调拨手续,使其从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账内转移到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账内核算。已完成对2023年8月采购的绿篱机等固定资产的清查补录工作,加强资产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了园林中心资产管理水平。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6.党组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充分(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沟通,工作中加强各单位沟通,强化配合,合理规划布局。协调配合,在供水供热供气管道铺设时,及时联系各个相关单位,提前安排施工计划,更好有序打造四精城市。二是加强理论学习,7月19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对议事范围、程序和其他要求等进行再学习。同时,每次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都做到提前广泛征集议题,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应议尽议,今年以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6次,会议过程中,党组成员都逐个发表意见,党组书记实行末位表决。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制定了《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付款流程和通报机制,确保先通报审批、后付款原则。制定《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内控制度,财务人通过开展案例分析和教育活动,增强财务人员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住房保障中心完善议事决策相关机制,规范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确保权力沿着民主、公开、规范的轨道正常运行,所有涉及大额资金均召开会议决策使用,已按要求整改,目前没有涉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1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龙源供水公司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对国有企业实施全面领导的重要论述精神,紧密依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决策执行,龙源供水公司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所有重大事项必须首先提交党支部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并在此基础上,由经理层进行科学决策,确保决策过程规范严谨,决策结果公正合理。截至目前,共召开6次支委会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履行研究讨论程序。二是住建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检查指导,安排专人对各支部实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与检查。加强对支部学习成效的跟进抽查,旨在通过严格的检查机制,促进各支部切实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四)上轮整改问题
    18.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正在推进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住建局党组积极整改,与7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二是住建局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进展情况,听取班子成员及责任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正在进行固定资产转移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于公共租赁住房住户欠缴租金问题,住房保障中心将在2024年10月通过官方渠道及显眼位置发布公告,要求欠费租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租金缴纳及相关手续。公告内容明确欠费金额、缴纳期限、缴纳方式及逾期不缴的后果。对于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拒不缴纳租金的租户,住房保障中心将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追缴拖欠租金。同时,将相关诉讼信息及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开,以示警诫。加强沟通与教育,住房保障中心应继续加强与欠费租户的沟通,了解其实际困难,并尽可能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加强对公租房政策的宣传与教育,增强租户的法律意识与诚信意识。截至目前,公共租赁住房住户欠缴租金已经开展入户核查工作,核查完开展追缴工作。
    19.班子成员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有欠缺(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班子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定期组织深入分管单位,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走访,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20.整改效果不明显(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简化审批程序,住建局大厅工作人员已在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登记时,通知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内,登录系统根据项目名称就可以看到各阶段所需材料,为便于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方便将办理施工许可所需材料清单提供给建设单位,便于建设单位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且在办理过程中,住建局审批人员在收齐材料后第一时间进行审批。把握职责定位,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强化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基层部门在项目建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杜绝未批先建现象,并对未批先建项目已按法规要求下达停工处罚通知。二是对县区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整治,监管新增私搭乱建行为,巩固主次要街路两侧违法建设拆除成果,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市容市貌、占用公共资源等性质的违法建设应拆尽拆。推进小街小巷沿街商亭、门斗、彩钢房等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以及超审批期限使用的临时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各类住宅小区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举报并查实的违法违章建筑),企事业单位内严重影响消防等安全而无法整改的违法违章建筑。截至目前,已告知相关人员自行拆除期间仓库,清理堆放杂物,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党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持续推进正在整改的问题,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步骤和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与制度完善。结合整改工作,对全局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住房保障等重点业务领域,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优化。
   (三)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解决好管党治党和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住建工作新局面。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党务干部培养和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使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进一步研究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程序,着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机制,为做好新形势下住建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姜学刚;联系电话:0469-6151230;邮政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和平街100号;电子邮箱:rhxjsjbgs@163.com。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