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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饶河县住宅小区建设管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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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住宅小区建设管理提升方案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四精”城市发展理念,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精神,结合我县住宅小区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打造“四精”城市发展理念,以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为指导,以构建美丽和谐小区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对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改造、治理、健全完善,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为广大居民群众打造洁净、靓丽、文明、有序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二、主要目标
以“保证工程质量、提升居住功能、彰显地方特色、提高综合效益”为目标,立足节能、节地、节材的绿色建筑理念,努力提高住宅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高效运行,创造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提升范围
全县118个小区,住宅楼338栋(其中:有物业管理的小区69个,自管小区49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117个小区,物业管理企业17家。)
四、提升内容
(一)小区内公建配套提升
1.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2.完善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要新建休闲设施。
3.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对高层电梯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对电梯使用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是否进行检验、是否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管理人员、是否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是否开展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及工作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有效遏制电梯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居民电梯使用安全。
4.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小区内环境质量提升
1.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增加绿植和景观面积,尽可能提升绿化档次。
2.对小区内的餐饮企业进行检查,对噪音超标、油烟排放超标的餐饮企业进行查处关停。
3.对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和楼道进行安全检查,对占用消防通道、楼道的老旧家具、纸壳箱、菜缸、鞋柜、花盆、电动车、自行车等物品进行清理,确保小区内的消防通道、楼道畅通。
4.对小区内的废旧车辆进行清理,在小区内的文化宣传栏张贴广泛宣传,提醒小区居民及时处理废旧车辆。
5.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方便群众了解小区总体布局;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6.对小区人居环境进行整治,要设立小区文化宣传栏、电子屏等,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展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有关法律规范等,让小区居民耳濡目染,激发对安全的重视、对绿色的呵护、对新风的追求、对正气的崇尚,使其文明素养在“润物细无声”中得到提升,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小区氛围。
(三)小区内基础设施提升
1.清除违章搭建。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要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占的用于种菜、养家禽等的公共用地,要求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
3.疏通、翻建、改造地下供水、供热管网。更换破损下水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对小区内老旧供水、供热管网进行修缮、改造。
4.修整、规范电子杆、路灯、通信管线等设施。完善和规范路灯、监控设施和进出小区电子杆等设备,对小区内的通信线路进行整理,有条件的小区要做到管线下地,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5.整治、规划停车位。拆除私搭乱建车棚,合理规划小区停车位,增设交通标志,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充电桩解决居民绿色出行的迫切要求。
6.改造提升安防设施。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对小区监控系统,包括在公共区域加装、更新摄像头,增加弱电预埋线路等,完善老旧小区安防监控设施建设,并加强后续管理,让居民有更多安全感。
7.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四)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
1.推进小区物业全覆盖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小区物业全覆盖宣传动员工作,协助业主委员会对有资质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暂时无法签订物业服务的小区进行居民自治管理,对小区居民进行宣传,让小区居民了解小区自治管理的重要意义,增强小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
2.依照《2022年双鸭山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等级评价。
3.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不定期约谈,对企业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4.积极协调化解物业管理企业和居民矛盾,积极探索“社区、物业、居民协同治理新模式”。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小区建设管理提升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靠,成立饶河县住宅小区建设管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序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振国 县住建局局长
胡占彬 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发改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生态环境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教体局、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社区建设指导中心、环卫服务中心、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供热公司、供水公司、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振国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胡占彬同志兼任,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六、职责分工
住宅小区建设管理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各主管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
1.住建局负责指导小区内的道路修正翻建、停车位划分和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维护和改造;
2.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和对物业管理活动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
3.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筑和私建车棚、违规饲养家畜家禽,占用和损坏绿地,私自张贴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4.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物业部门对小区内的绿植和景观进行维护、改造和增设;
5.环卫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物业部门对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和垃圾箱进行管理和增设;
6.教体局对负责对小区内的文体设施和健身器械进行维护和增设;
7.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物业部门对小区内的化粪池、井盖、路灯、充电桩等设施进行管理和建设;
8.公安局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防范工作,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影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对监控安防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和增设;
9.市监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查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10.发改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11.民政局和社区建设指导中心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自治管理活动;
12.司法局和社区建设指导中心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纠纷的居民调解工作。
七、实施步骤
住宅小区建设管理提升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23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由领导小组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社区和包保单位配合,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23年5月1日至9月30日)
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按责任分工落实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包保单位,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专班,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调。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建设管理水平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要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中主动协调配合,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切实提升住宅小区建设管理水平。
(二)增强服务意识。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在住宅配套设施审批与管理工作中密切配合,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对违法审批、默许违法建设的行为人,对违法建设不依法查处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争取居民的认可和参与。要广泛发动辖区内的民间组织、单位、团体和社区志愿者出资出力共同参与社区物业服务工作,最终实现服务和管理的常态化。
(四)强化奖惩问责。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每月开展一次对标检查。要挖掘一批工作落实到位、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树为典型;对工作不实、落实不力、敷衍塞责、不敢碰硬的问题,要坚决惩处问责。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