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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饶河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孙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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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孙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饶政干字〔2026〕4号
饶河县人民政府党组
关于孙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饶组干〔2026〕101号文件通知,经2026年7月21日第7次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孙滢同志任黑龙江饶河东北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县农业开发建设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杜永奎同志任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免去黑龙江饶河东北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瑞滔同志任饶河大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大庆同志任县公安局小佳河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山里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梅龙江同志任县公安局大佳河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大佳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修心悟同志任县公安局山里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山里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俊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提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程诚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提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黄华东同志任县农业开发建设发展中心主任(提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建莹同志任八五九农场中心学校校长(提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何微微同志任饶河农场中心小学校长(提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薛建斌同志任饶河农场中心小学副校长(提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伟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凤山同志饶河大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按六级职员管理;
免去朱来军同志饶河农场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按县招生考试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饶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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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