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名称:饶河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万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文号:
- 主 题 词:
- 时效:
饶河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万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5 14:46
饶政干字〔2026〕3号
饶河县人民政府党组
关于万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饶组干〔2026〕57号和62号文件通知,经2026年6月12日第6次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万浩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刘龙生同志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徐海州同志任欣城社区管委会主任;
曲春意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职务;
李鸿钟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褚健同志任饶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峰哲同志任县公安局大佳河派出所所长、二级警长,免去县公安局山里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永波同志任县公安局山里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队长职务;
项全民同志任四排赫哲族乡司法所所长;
姜宏波同志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指导中心主任,免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晁德志同志任县政府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旅游科科长职务;
王曾炜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提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洋同志任县高级中学副校长(提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曲成直同志饶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伟东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金波同志欣城社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徐伟增同志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按县高级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免去薛华同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指导中心主任职务,按七级职员管理。
饶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5日
|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印发 |
